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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業動態

      2024年蕪湖弋江區(高新區)知識產權促進產業創新發展獎勵補助政策

      文字:[大][中][小] 手機頁面二維碼 2023/11/23     瀏覽次數:    

      蕪湖弋江區在2024年8月份制定發布了《弋江區(高新區)知識產權促進產業創新發展若干政策》,對專利授權、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專利獎、專利質押、知識產權貫標等給予獎勵補助,下面就來詳細看看政策全文,如果你想申請其中的獎勵補助,可以咨詢小編了解。

       

      弋江區知識產權政策免費咨詢:19855109130(手機/微信)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弋江區(高新區)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的能力,優化營商環境和創新環境,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對創新激勵的基本保障作用,加快推動高質量創建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工程示范區、國家級強國建設試點園區,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精神及《蕪湖市扶持產業發展政策(2022-2024年)》,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政策。

       

      本政策中的知識產權主要指專利、商標、地理標志、商業秘密。本政策中的當年是指需要兌現的年度。

       

      第二條知識產權專項獎勵資金納入區財政預算,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負責知識產權獎勵申請的受理、審查,財政部門負責資金審核批準、撥付。

       

      第三條本政策條款與省、市級相同內容政策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執行,不重復享受,但特別注明的除外。

       

      第二章 專項資金使用范圍

       

      第四條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知識產權補助獎勵,標準如下:

       

      (一)知識產權創造

       

      1、在省、市政策基礎上,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向國外布局發明專利,當年度進入歐(EUIPO、DPMA、INPI、UKPO)、美、日、韓的,每件給予2萬元獎補,進入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每件給予1萬元獎補,同一件PCT最多資助2個國家或地區。

       

      2、當年入選安徽省發明專利百強榜前10位的,獎勵10萬元,前50位的獎勵5萬元,其余獎勵2萬元。

       

      3、當年獲得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的,每件一次性獎勵3萬元;當年新獲得的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每件一次性獎勵20萬元;當年獲得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有效注冊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單位獎勵10萬元,有效注冊集體商標的單位獎勵2萬元;對當年獲得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萬元;對當年獲得省商標品牌基地的申報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當年入選國家“千企百城”商標品牌價值提升行動的單位給予一次性補助10萬元。

       

      4、當年新認定的高價值發明專利每件一次性獎勵1萬元。

       

      (二)知識產權運用

       

      5、對當年獲得國家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獲得省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8萬元、5萬元、2萬元一次性獎勵。

       

      6、新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分別一次性資助20萬元、10萬元;新認定的省知識產權示范、優勢(培育)企業,分別一次性資助5萬元、3萬元;新認定的市級知識產權示范、優勢(培育)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2萬元、1萬元。

       

      7、在省、市政策基礎上,對企業以專利權、商標權質押貸款融資并按期歸還的,按貸款利息和評估費總額的20%予以補助,單個企業最高可補助 10萬元;對當年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擔保活動的擔保機構,按照質押金額的0.5%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在弋江區(高新區)年度知識產權貸款金額達2000萬的金融機構給予一次性評估費用50%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

       

      8、企事業單位對弋江區(高新區)主導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開展專利導航項目、海外知識產權預警項目或開發產業專利數據庫的,經知識產權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按照實際費用的50%進行資助,最高不超過15萬元;企事業單位與政府合作開展主導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專利導航服務基地建設的,經驗收合格后,按照上級實際資助對合作單位進行全額補助;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和服務機構按規定創建知識產權聯盟的,一次性資助10萬元。

       

      9、對當年獲批市專利技術成果產業化計劃項目的企業給予2萬元補助;對當年獲批國家、省專利轉化專項計劃項目(含高校院所運營能力提升項目、高價值發明專利培育項目、專利轉化服務平臺支撐項目)的企事業單位分別給予10萬、5萬元補助;企事業單位與政府合作建設知識產權運營平臺(中心)的,按照實際成本對合作單位進行資助;企業當年專利密集型產品認定數達20件、10件、5件的分別獎勵15萬元、8萬元、3萬元。

       

      (三)知識產權保護

       

      10、專利權人或者專利獨占許可人主動采取專利維權措施,行政處理程序、司法訴訟程序、專利無效程序已終結并獲得勝訴的,按照其應對專利侵權糾紛、專利無效等實際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訴訟費、專利無效請求費、代理費等)總額的20%給予補助,單個國內維權案件補助最高2萬元,單個涉外維權案件補助最高6萬元,單個專利權人或專利獨占許可人補助總額最高6萬元。

       

      11、企業投保專利執行險、專利侵權責任險、專利權質押貸款保證保險、專利代理人職業責任險等專利保險的 (具體按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備案產品目錄),資助投保企業實際支出保費的50%,每家企業每年最高5萬元。

       

      (四)知識產權管理

       

      12、在省、市政策基礎上,企事業單位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管理規范標準(簡稱“貫標”),當年通過有效性運行核查驗收的給予1萬元一次性獎勵;企事業單位依據標準創建國家、省級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基地(園區、指導站、聯系點等),經驗收通過的分別給予3萬元、1萬元一次性獎勵。

       

      13、對當年獲得國家、省“企業知識產權工作先進個人”或“優秀知識產權專員”的知識產權工作者,給予每人5000元、2000元獎勵。(需要在本單位繳納社保滿一年以上)

       

      (五)知識產權服務

       

      14、在省、市政策基礎上,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為我區企業開展知識產權托管服務,且其托管的企業達到當年專利申請不少于5件其中發明專利不少于2件的標準超10家(含10家)、20家(含20家)的,分別給予2萬元、5萬元獎勵;對代理我區發明專利當年授權量達到30件以上(含30件)的獎勵3萬元,代理我區發明專利當年授權量達到50件以上(含50件)的獎勵5萬元。

       

      15、鼓勵企業培養一批結構合理、素質優良,擁有復合型知識的專利專業人才,對當年獲得專利工程師高級、中級、初級職稱的,分別給予每人2000元、1000元、500元獎勵。

       

      16、新認定的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分別給予一次性資助15萬元、5萬元。

       

      第三章 專項資金支出管理

       

      第五條本政策涉及的知識產權補助獎勵政策,有國家、省、市批文或具體通知的,以上級批文或通知為項目申報依據,其它按弋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的具體通知要求提供相應申報材料。

       

      第六條知識產權補助獎勵不支持下列行為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則不予補助獎勵,已補助獎勵的金額如數追回。

      1、有嚴重失信行為的;

      2、惡意商標注冊、專利非正常申請拒不撤回又不申訴的;

      3、有違反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及政策行為的。

       

      第七條知識產權獎勵資金每年度受理一次,由弋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發布相關兌現通知,企事業單位及個人于規定期限內申報,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不予受理。

       

      第八條申請獎補的單位及個人應提供真實的材料和憑證,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核實,依法追回全額資助資金且5年內不得享受任何資助政策。

       

      第四章 附則

       

      第九條本政策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和區財政局負責說明。

       

      第十一條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試行期一年。此前出臺的相關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今后根據國家和省政策導向,適時對本政策進行修訂。

       

      弋江區知識產權政策免費咨詢:19855109130(手機/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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