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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業動態

      隨州惠企政策33條!隨州市財政扶持經濟發展政策優化清單

      文字:[大][中][小] 手機頁面二維碼 2023/11/22     瀏覽次數:    
      隨州惠企政策33條!隨州市財政扶持經濟發展政策優化清單,小編整理了詳細的政策內容,需要申報的企業可隨時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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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漢分公司地址: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茅店山西路創星匯科技園A棟468室
      一、加強科技創新引領
      (一)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對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或在有效期內整體遷移到我市的高新技術企業且完成相關變更手續并正常經營的,市財政給予10萬元獎勵;對再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市財政給予2.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二)支持產業關鍵技術攻關。組織實施一批市級科技項目,聚焦專用汽車、應急裝備、先進制造、電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醫藥、現代農業等重點產業開展關鍵技術攻關,解決產業發展的技術瓶頸和難題,促進產業提檔升級,每年遴選一批科技項目給予后補助經費支持,每個項目支持金額30萬元—5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三)加大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力度。對通過技術轉讓或技術開發轉化應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企業,按照其技術轉讓費、成果作價(或股權折算)出資額或研究開發費的20%予以補貼,單項補貼最高不超過3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四)鼓勵申報各級科學技術獎。對牽頭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的企事業單位,一等獎獎勵30萬元,二等獎獎勵20萬元;對牽頭獲得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成果推廣獎的企事業單位,一等獎獎勵20萬元,二等獎獎勵10萬元,三等獎獎勵5萬元。對參與獲得上述科技獎的企事業單位,根據排名按一定比例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五)加大知識產權創造激勵力度。對國內授權發明專利每件獎勵1萬元,PCT國際授權發明專利每件獎勵10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
      (六)支持創新創業平臺建設。對當年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的,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由省級升級為國家級的獎勵20萬元);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的,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由省級升級為國家級的獎勵10萬元);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星創天地,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由省級升級為國家級的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七)大力建設技術創新平臺。鼓勵牽頭組建國家級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對獲批組建的市財政一次性給予150萬元支持;以培育新型研發機構為重點,加快湖北省綜合性技術創新平臺、產業技術研究院、產業創新聯合體、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建設,對通過省級備案(認定)的市財政一次性給予25萬元獎勵。定期對市級以上各類技術創新平臺、創新創業載體開展績效考評,對考評結果優秀的給予5萬元—2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二、支持特色產業做大做強
      (八)加大香菇菌種研發力度。每年設立300萬元菌種研發專項經費,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支持建設全國區域性菌種研發中心。對研發的香菇菌種獲得省級及以上登記(備案),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且在本市推廣種植規模達到500萬棒以上的菌種企業,每個新品種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年生產銷售菌種100萬公斤以上,具有母種、原種生產經營資質的企業,當年獎勵30萬元。(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九)支持香菇企業技術創新。遵循綠色、安全、高效的原則,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支持香菇生產原輔材料替代、栽培模式升級等實用技術創新。對食用菌裝備制造企業研發新產品進入農機購置補助目錄的,每項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經省級農機行業專家認定為實用新產品的,每項一次性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十)鼓勵香菇規模種植。支持鄉村合作公司、村集體和其他經營主體,在主產區建設規模化、標準化、智能化(以下簡稱“三化”)種植基地,鼓勵菇農集中種植、分戶管理。對新建3萬棒—10萬棒“三化”種植基地的,市財政一次性獎勵2.5萬元。(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十一)支持香菇產品出口。對香菇加工企業每年度新增出口的干鮮菇和香菇精深加工產品,市財政按每出口1美元,分別按照0.02元、0.03元的標準進行獎勵。(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十二)鼓勵香菇企業申報標準。對出口企業成功申報精深加工產品團體標準、行業標準的分別獎勵10萬元和20萬元;由市政府相關部門牽頭申報團體標準、行業標準的,經費給予保障。(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十三)支持香菇企業裝備制造。對納入規上工業企業統計的食用菌裝備制造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十四)強化香菇產業品牌建設。每年設立300萬元專項經費,用于“隨州香菇”品牌宣傳與價值提升。(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十五)支持茶葉、中藥材、鹽漬蔬菜特色產業發展。對出口茶葉、中藥材、鹽漬蔬菜,參照香菇出口獎勵政策予以獎勵。(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十六)鼓勵專汽企業技改研發。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市財政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十七)支持專汽企業對外拓展。對專汽出口企業每出口100美元,市財政對增量部分再獎勵1元。對我市組織的本地車展,按輕、中、重車型,由市財政分別給予參展企業每臺200元、300元、500元的補貼。(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三、支持企業技改擴能
      (十八)支持技改重點項目建設。對符合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新材料等實現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轉型支持方向,納入固定資產投資技改類統計庫,總投資500萬元以上且設備購置費20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縣(市、區)推薦,采取全市競爭擇優方式確定支持對象,由市財政按照項目設備購置額的8%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得國家、省財政資金支持的,市財政不再予以重復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十九)支持技改試點示范。對獲得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新獲得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支柱產業細分領域隱形冠軍企業、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服務型制造試點示范企業、綠色工廠試點示范企業、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制造業創新中心培育對象的企業,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新型工業化示范基地,市財政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二十)支持技改兩化融合。對新入選湖北省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試點示范的企業,市財政給予10萬元獎勵。對通過隨州市工業互聯網平臺上云的規上工業企業,以發放“企業上云服務券”的方式按投入規模給予每家2萬元—5萬元一次性補貼。(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二十一)加大技改引智力度。對引進省委組織部、省經信廳選派“科技副總”并促進項目轉化的企業,服務期內定期組織績效考核,獲評優秀等次的,給予一次性補助5萬元。(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四、加快推進企業上市
      (二十二)加大上市獎勵力度。對成功在境內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企業,市財政分階段獎勵500萬元,其中對完成企業股份制改造并向湖北省證監局辦理輔導備案登記手續的,獎勵100萬元;對經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申請材料的,獎勵100萬元;對IPO注冊成功并在境內交易所成功上市的,獎勵300萬元。對在境外主要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企業,市財政一次性獎勵300萬元。企業在境內外均實現上市的,可同時享受境內上市獎勵和境外上市獎勵。對異地境內外上市公司將注冊地遷入我市投資經營,或我市企業異地“買殼”或“借殼”上市,同時將注冊地遷入隨州且在本地納稅的,市財政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在“新三板”成功掛牌的企業,市財政一次性獎勵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財政局)
      (二十三)加強金融資源支持。對成功發行債券的企業,市財政按照發行額的3‰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財政局)
      五、促進小微企業等市場主體快成長上規模
      (二十四)強化進規進限支持。對進規、進限單位每戶由市財政一次性獎勵3萬元,其中,對進限個體工商戶由市財政一次性獎勵2萬元。退后再進及變更名稱、地點等進規進限單位不再享受財政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六、鼓勵支持開展標準化工作
      (二十五)支持主導或參與標準制定(修訂)。對主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湖北省地方標準制定(修訂)的,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8萬元一次性資助獎勵。參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湖北省地方標準制定(修訂)的,分別按主導同類標準制定(修訂)資助獎勵標準的20%給予獎勵。主導在助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取得顯著成效的團體標準制定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資助獎勵。(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
      (二十六)支持承擔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承擔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TC)、分技術委員會(SC)秘書處或工作組(WG)工作的,分別一次性資助30萬元、10萬元、8萬元;承擔湖北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TC)秘書處工作的,一次性資助5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
      (二十七)支持承擔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承擔國家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的,一次性資助10萬元;承擔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的,一次性資助6萬元;承擔市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的,一次性資助4萬元,項目限額3—5個。(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
      (二十八)鼓勵標準創新。獲得中國標準創新貢獻一、二、三等獎的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5萬元、10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
      七、實施質量強市戰略
      (二十九)強化質量獎勵。對獲得編鐘質量獎和編鐘質量獎提名獎的市場主體,市財政分別給予80萬元、20萬元的獎勵支持。(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
      (三十)品牌獎勵。對獲得中國質量獎、長江質量獎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30萬元獎勵;對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湖北名牌產品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
      八、其他扶持企業發展措施
      (三十一)印章刻制獎勵。2020年7月15日起,在全市范圍內注冊登記的新開辦企業,由政府提供首次刻制印章免費服務。(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財政局)
      (三十二)參展獎勵。對民營企業參加由政府組織的境內外重點展會或專業性展會的展位費給予全額補助,自行參加境內外重點展會或專業性展會的,對展位費給予50%的補助。對向市商務、市農業農村部門報備參加境內外重點展會或專業性展會(含廣交會)的香菇企業,對展位費給予70%的補助。(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經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
      (三十三)特別貢獻企業獎。對年產值全市前三位或年納稅額全市前三位且實現正增長的民營企業頒發特別貢獻企業獎。(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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