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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標準匯編!武漢市建筑業企業四類獎勵政策申報條件、材料
武漢市建筑業企業可以申報四類獎勵,包含科技創新獎勵補貼、增產創收獎勵補貼、高管人才獎勵及資質升級、爭先創優獎勵,關于在這四類獎勵政策申報條件,材料和獎勵標準,歡迎武漢各地建筑企業來咨詢小編:
武漢市建筑業企業可以申報四類獎勵,包含科技創新獎勵補貼、增產創收獎勵補貼、高管人才獎勵及資質升級、爭先創優獎勵,關于在這四類獎勵政策申報條件,材料和獎勵標準,歡迎武漢各地建筑企業來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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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漢市建筑業企業科技創新獎勵補貼政策
一、武漢市建筑業企業科技創新獎勵補貼申報條件
(一)企業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武漢開發區(漢南區),依法合規經營,無不良誠信記錄。
(二)獲得獎勵證書上第一權利人。
二、武漢市建筑業企業科技創新獎勵標準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對獲得國家級施工工法的,一次性給予獎勵個人2萬元;對獲得省級施工工法的,一次性給予獎勵個人1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科技進步特等獎的,一次性給予獎勵個人5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科技進步獎一等獎的,一次性給予獎勵個人3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科技進步獎二等獎的,一次性給予獎勵個人20萬元;對獲得省級科技進步獎的,一次性給予獎勵個人10萬元;對發明專利獲得“國家專利金獎”的,一次性給予獎勵個人30萬元;對發明專利獲得“國家專利銀獎”的,一次性給予獎勵個人15萬元。(每年評審一次)
三、武漢市建筑業企業科技創新獎勵補貼申報材料
(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建筑業科技創新獎勵申請表(附件1)。
(二)國家、省有關部門相關文件或證書。
(三)組織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包括企業或機構需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一照一碼”營業執照)。
(四)申請人所在單位與其簽訂的有效用工合同、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加蓋公章)。
(五)承諾書。
2、武漢市建筑業企業增產創收獎勵補貼政策
一、武漢市建筑業企業增產創收申報條件
(一)企業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武漢開發區(漢南區),依法合規經營,無不良誠信記錄。
(二)產值達到規模的建筑企業(增產創收1)。
(三)產值達到規模、資質符合要求的企業(增產創收2)。
二、武漢市建筑業企業增產創收獎勵標準
(一)我區建筑企業2021年年產值達到一定規模的,分層級給予一次性獎勵。即:①建筑企業年產值在5億元(含)至10億元內,且產值增幅達15%以上,獎勵給企業50萬元;②建筑企業年產值在10億元(含)至50億元內,且產值增幅達15%以上,獎勵給企業100萬元;③建筑企業年產值在50億元以上(含),且產值增幅達10%以上,獎勵給企業150萬元。
(二)自2020年1月1日起,行業甲級資質的建筑產業鏈相關企業遷入我區后三年內年度產值達到2億元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三年內年度產值達到5億元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三、武漢市建筑業企業增產創收申報材料
(一)武漢濟技術開發區建筑業獎勵申請表(附件1)。
(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三)企業資質證明。
(四)企業上年度及本年度相關財務報表及產值證明。(產值數據附企業上報國家統計局統計聯網直報平臺相關數據截圖,并加蓋公司公章;納稅證明加蓋稅務部門公章)
(五)承諾書(附件2)。
(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3、武漢市建筑行業企業高管人才獎勵政策
一、武漢市建筑行業企業高管人才獎勵申報條件
(一)高管人才所屬企業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武漢經開區(漢南區),依法合規經營,無不良誠信記錄。
企業需滿足以下條件:1、施工企業資質達到總承包一級及以上;2、設計企業資質達到綜合甲級;3、建筑產業鏈其他相關企業(除施工、設計企業)年度產值達到2億元;4、裝配式建筑制造企業年度產值達到10億元;5、其他類企業最多5人/家。
(二)高管人才包括高級管理人員以及核心技術人才(包括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監事長、總經濟師、總會計師、研發部門負責人或相當層級職務等),且必須是本企業在職工作人員并在區內納稅。對稅前年收入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專業人才給予獎勵。
(三)單個企業獎勵人數不超過企業員工總人數的8%且總獎勵金額不超過300萬元。
(四)獲獎勵的高管人才應為非財政供養在職工作人員,并無不良誠信記錄。
二、武漢市建筑行業企業高管人才獎勵標準
自2020年1月1日起,對引進符合相關人才政策的企業高管,其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除中央以外予以獎勵。本條獎勵資金直接劃入個人賬戶。
三、武漢市建筑行業企業高管人才獎勵申報材料
1.法定(授權)代表人簽署的《2022年度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企業高管人才獎勵申請匯總表》(附件1)(原件并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2.《2022年度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企業高管人才獎勵申請表》(附件2)(申請本人親筆簽名)、申請本人身份證明(護照)復印件(外籍人員需提供中英文姓名,并備注國籍)(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核原件);
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資質證明、企業本年度相關財務報表及產值證明(產值數據附企業上報國家統計局統計聯網直報平臺相關數據截圖,并加蓋公司公章;納稅證明加蓋稅務部門公章);
4.企業繳納社保總明細證明(湖北省政務服務平臺或武漢市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加蓋公司公章);
5.由稅務部門出具的當年在本區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完稅證明和納稅清單(原件并加蓋單位公章);申請人勞動(聘用)合同、在職工作證明(加蓋公司公章)、上級控股母公司的委派書等(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核原件);
6.承諾函(附件3)。申請本辦法獎勵的企業或機構需承諾對相關獎勵政策及約定已知悉,并承諾提供材料屬實(原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4、武漢市建筑行業企業資質升級、爭先創優獎勵政策
一、武漢市建筑行業企業資質升級、爭先創優獎勵申報條件
(一)企業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武漢經開區(漢南區),依法合規經營,無不良誠信記錄。
(二)符合資質要求的企業(資質升級)。
(三)本區獲獎企業(爭先創優)。
二、武漢市建筑行業企業資質升級、爭先創優獎勵標準
(一)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我區施工總承包企業晉升為特級、設計企業晉升為綜合甲級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工程勘察、工程監理企業晉升為綜合資質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建筑業企業首次晉升一級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
(二)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對我區建筑企業獲得“詹天佑獎”、“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全國鋼結構金獎”等國家行業最高獎項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獲得省“楚天杯”、省市政金杯獎和市“黃鶴杯”、市市政金杯獎等獎項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獲得國家、省、市本行業專項獎項的,作為企業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
三、武漢市建筑行業企業資質升級、爭先創優獎勵申報材料
(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建筑業獎勵申請表(資質升級)、承諾書(附件1)。
(二)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建筑業獎勵申請表(爭先創優)、承諾書(附件2)。
(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四)組織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包括企業或機構需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一照一碼”營業執照)。
(五)企業資質升級相關證明(資質升級)。
(六)獲獎證明(獎狀、獲獎公示)(爭先創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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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漢市建筑業企業科技創新獎勵補貼政策
一、武漢市建筑業企業科技創新獎勵補貼申報條件
(一)企業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武漢開發區(漢南區),依法合規經營,無不良誠信記錄。
(二)獲得獎勵證書上第一權利人。
二、武漢市建筑業企業科技創新獎勵標準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對獲得國家級施工工法的,一次性給予獎勵個人2萬元;對獲得省級施工工法的,一次性給予獎勵個人1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科技進步特等獎的,一次性給予獎勵個人5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科技進步獎一等獎的,一次性給予獎勵個人3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科技進步獎二等獎的,一次性給予獎勵個人20萬元;對獲得省級科技進步獎的,一次性給予獎勵個人10萬元;對發明專利獲得“國家專利金獎”的,一次性給予獎勵個人30萬元;對發明專利獲得“國家專利銀獎”的,一次性給予獎勵個人15萬元。(每年評審一次)
三、武漢市建筑業企業科技創新獎勵補貼申報材料
(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建筑業科技創新獎勵申請表(附件1)。
(二)國家、省有關部門相關文件或證書。
(三)組織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包括企業或機構需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一照一碼”營業執照)。
(四)申請人所在單位與其簽訂的有效用工合同、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加蓋公章)。
(五)承諾書。
2、武漢市建筑業企業增產創收獎勵補貼政策
一、武漢市建筑業企業增產創收申報條件
(一)企業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武漢開發區(漢南區),依法合規經營,無不良誠信記錄。
(二)產值達到規模的建筑企業(增產創收1)。
(三)產值達到規模、資質符合要求的企業(增產創收2)。
二、武漢市建筑業企業增產創收獎勵標準
(一)我區建筑企業2021年年產值達到一定規模的,分層級給予一次性獎勵。即:①建筑企業年產值在5億元(含)至10億元內,且產值增幅達15%以上,獎勵給企業50萬元;②建筑企業年產值在10億元(含)至50億元內,且產值增幅達15%以上,獎勵給企業100萬元;③建筑企業年產值在50億元以上(含),且產值增幅達10%以上,獎勵給企業150萬元。
(二)自2020年1月1日起,行業甲級資質的建筑產業鏈相關企業遷入我區后三年內年度產值達到2億元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三年內年度產值達到5億元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三、武漢市建筑業企業增產創收申報材料
(一)武漢濟技術開發區建筑業獎勵申請表(附件1)。
(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三)企業資質證明。
(四)企業上年度及本年度相關財務報表及產值證明。(產值數據附企業上報國家統計局統計聯網直報平臺相關數據截圖,并加蓋公司公章;納稅證明加蓋稅務部門公章)
(五)承諾書(附件2)。
(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3、武漢市建筑行業企業高管人才獎勵政策
一、武漢市建筑行業企業高管人才獎勵申報條件
(一)高管人才所屬企業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武漢經開區(漢南區),依法合規經營,無不良誠信記錄。
企業需滿足以下條件:1、施工企業資質達到總承包一級及以上;2、設計企業資質達到綜合甲級;3、建筑產業鏈其他相關企業(除施工、設計企業)年度產值達到2億元;4、裝配式建筑制造企業年度產值達到10億元;5、其他類企業最多5人/家。
(二)高管人才包括高級管理人員以及核心技術人才(包括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監事長、總經濟師、總會計師、研發部門負責人或相當層級職務等),且必須是本企業在職工作人員并在區內納稅。對稅前年收入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專業人才給予獎勵。
(三)單個企業獎勵人數不超過企業員工總人數的8%且總獎勵金額不超過300萬元。
(四)獲獎勵的高管人才應為非財政供養在職工作人員,并無不良誠信記錄。
二、武漢市建筑行業企業高管人才獎勵標準
自2020年1月1日起,對引進符合相關人才政策的企業高管,其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除中央以外予以獎勵。本條獎勵資金直接劃入個人賬戶。
三、武漢市建筑行業企業高管人才獎勵申報材料
1.法定(授權)代表人簽署的《2022年度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企業高管人才獎勵申請匯總表》(附件1)(原件并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2.《2022年度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企業高管人才獎勵申請表》(附件2)(申請本人親筆簽名)、申請本人身份證明(護照)復印件(外籍人員需提供中英文姓名,并備注國籍)(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核原件);
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資質證明、企業本年度相關財務報表及產值證明(產值數據附企業上報國家統計局統計聯網直報平臺相關數據截圖,并加蓋公司公章;納稅證明加蓋稅務部門公章);
4.企業繳納社保總明細證明(湖北省政務服務平臺或武漢市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加蓋公司公章);
5.由稅務部門出具的當年在本區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完稅證明和納稅清單(原件并加蓋單位公章);申請人勞動(聘用)合同、在職工作證明(加蓋公司公章)、上級控股母公司的委派書等(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核原件);
6.承諾函(附件3)。申請本辦法獎勵的企業或機構需承諾對相關獎勵政策及約定已知悉,并承諾提供材料屬實(原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4、武漢市建筑行業企業資質升級、爭先創優獎勵政策
一、武漢市建筑行業企業資質升級、爭先創優獎勵申報條件
(一)企業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武漢經開區(漢南區),依法合規經營,無不良誠信記錄。
(二)符合資質要求的企業(資質升級)。
(三)本區獲獎企業(爭先創優)。
二、武漢市建筑行業企業資質升級、爭先創優獎勵標準
(一)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我區施工總承包企業晉升為特級、設計企業晉升為綜合甲級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工程勘察、工程監理企業晉升為綜合資質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建筑業企業首次晉升一級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
(二)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對我區建筑企業獲得“詹天佑獎”、“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全國鋼結構金獎”等國家行業最高獎項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獲得省“楚天杯”、省市政金杯獎和市“黃鶴杯”、市市政金杯獎等獎項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獲得國家、省、市本行業專項獎項的,作為企業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
三、武漢市建筑行業企業資質升級、爭先創優獎勵申報材料
(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建筑業獎勵申請表(資質升級)、承諾書(附件1)。
(二)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建筑業獎勵申請表(爭先創優)、承諾書(附件2)。
(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四)組織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包括企業或機構需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一照一碼”營業執照)。
(五)企業資質升級相關證明(資質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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