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解疑
專利轉讓手續及材料提供有: 專利基本信息(包括專利號,專利申請地址信息等);專利轉讓人和受讓人雙方的營業執照(打印蓋公章掃描件,個人的話提供身份證反正面復印件簽名掃描件);配合專利轉讓合同和專利代理委托書等材料蓋公章工作;專利費減備案材料(符合
條件為上年度年度納稅申報表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
專利轉讓的相關費用變化 我們在為客戶辦理專利轉讓材料提交前,企業符合辦理專利分費用減緩條件的會幫企業做專利費減備案。費減備案合格之后提交專利轉讓材料,這樣能保證專利在辦理轉讓后年費能夠及時費減下來,有些在年費繳納即將到期的情況下可能在轉讓后變為全額費用,由于時間期限較短,當年的年費就無法費減下來,所以建議在辦理專利轉讓之前把當年的年費先繳納完成,這樣能保證不會因為辦理轉讓費用變為全額年費。
很多客戶問在授權后交費證書什么時候拿到?在此統一解答:專利在授權后續繳納年印花稅和年費,繳納后專利狀態為待公告,一般繳費后至少一個月的時間會公告,公告同時會下發專利證書,所以交費后一般要等一個月時間我們才能取得專利證書。所以我們需要急用證書的情況下在專利授權后及時繳費,才能幫助我們早日獲得專利證書,如果企業在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急需要用證書,證書還沒下來,可以先用專利授權通知書文件和專利繳費收據帶代替證書使用,企業辦理轉讓轉讓最好是專利剛剛授權還未交年費的時候用。
有客戶問專利剛授權為什么要求交第二年/第三年年費?專利在申請年限的第二年或者第三年,有的發明會到第四個年度才會獲得授權,那么這個專利開始交年費就不會從第一年年費起交了,等于沒有第一年的年費,直接從授權當年度起繳納年費。此項專利繳費信息顯示可能會是第二年年費或第三年年費。另外有些客戶自己繳費不太了解,年費信息選錯了年度,這個也是不影響繳費的,國知局會把繳納的年費也劃為當年需要交的年費。
專利文件發出的變動 今年,所有的專利紙質文件包括專利證書一律不再有郵寄的方式發出,只有電子文件,申請專利提交,最先下來的是申請通知書和繳費通知書文件,一般一周之內會下來,這個文件是不帶國知局章的文件,雖然不帶紅章同樣具備法律效益,2020年2月24日之前,帶章文件都有郵寄的方式發出,之后國知局發出新政策改革為:電子紅章文件,有需要帶紅章文件的企業可聯系我們專利流程負責人申請下載,當時就能下來PDF格式的帶章文件,方便快捷,證書也是一樣。文件明確規定:自2020年3月3日(含當日)起,國家知識產權局將默認不再對授權的專利申請頒發紙質專利證書。
以后申請人拿到的專利證書,將改為電子專利證書,并通過專利電子申請系統頒發。需要強調的是,加蓋電子印章的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雖然證書由以往的紙質文件變成了電子文件,但是用起來的效力是沒有差別的,只會更加方便。假如你還是想要拿到紙質版的專利證書,方法也是有的。如有需要,也可以聯系我們說明需要紙質的專利證書,我們進行申請也是可以獲取一份紙質專利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