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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業動態

      延安獎補!2024-2025年延安市制造業獎勵補貼政策及項目申報條件

      文字:[大][中][小] 手機頁面二維碼 2023/10/10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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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延安市支持發展優勢新興產業獎補政策

      (一)延安市支持先進裝備制造業發展。提升油服機械制造業發展水平,重點發展數字智能塔架式抽油機、煤氣層開采專用設備、光伏設備、污水處理技術和成套設備、固體廢棄物處理設備、軍工、航空、汽車配套產業。推進信息技術在裝備領域的應用,提高裝備智能化水平。對獲得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費補貼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30萬元,被評定為省級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和智能制造裝備產品,給予一次性補助2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二)延安市支持服務型制造業發展。加快制造業企業通過創新優化生產組織形式、運營管理方式和商業發展模式,向“制造+服務”轉型。支持企業在產品和服務融合、研發設計、工業互聯網等領域,申請認定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項目、平臺)。(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

      (三)延安市支持發展新材料產業。瞄準前沿性新材料,重點發展高性能膜材料、石墨烯高分子材料、閃爍晶體材料和光學反光材料等。加快新產品研發,擴大應用領域,培育一批新材料生產企業。對獲得國家級、省級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產品獎勵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30萬元、2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四)延安市支持農產品加工企業發展。以特色農產品為基礎,重點發展果品脆片、果汁、果脯、冷凍肉制品、精細分割制品、方便食品以及雜糧膨化食品等具有市場競爭力的高附加值產品,配套發展關聯產業。對首次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地理標志商標的,按照市委、市政府既有文件進行獎勵。(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五)延安市支持醫藥產業發展。以山杏仁、山桃仁、酸棗仁、甘草、黃芪、沙棘等道地中藥材資源,培育中藥名優品種,推進劑型改造和二次開發,提升“延安中藥”品牌價值。對中藥創新藥、化學藥創新藥、生物制品創新藥以及改良型新藥、化學藥改良型新藥、生物制品改良型新藥的,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促進高端醫療器械產業發展。支持醫用防疫物資企業技術改造,提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保障能力。(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財政局)

      (六)延安市支持制造業與信息化融合發展。加快培育大數據產業,促進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與工業融合,鼓勵制造業企業“上云上平臺”,推動低成本、模塊化工業互聯網設備和系統應用。對通過國家級、省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并獲得證書的企業,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對信息技術服務企業年銷售收入首次達到1億元的,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委網信辦、市財政局)

      (七)延安市支持安全應急產業發展。圍繞延安國家應急產業示范基地建設三年培育計劃,指導和幫助高新區、新區、南泥灣開發區及各縣(市、區)產業園區編制安全應急產業培育計劃,策劃安全應急產業招商引資項目,對符合產業投資方向的項目,優先申報爭取各級專項資金支持和市級政策支持。(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高新區管委會)

      二、延安市支持企業做優做強獎補政策

      (八)延安市支持企業擴大投資。促進制造業投資,充分發揮延安特色資源優勢和產業基礎優勢,推進制造業高端化、綠色化、智能化、集約化協同發展。對從外地引進或本地企業固定資產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的制造業新建項目,自項目正式開工之日起3年內完成全部投資的,按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九)延安市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加快傳統產業改造升級,推動淘汰落后工藝技術和設備,提升關鍵領域技術水平。對在延固定資產投資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按年度給予獎補。對當年已完工項目,經驗收合格后,按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十)延安市支持企業規模進檔。對上年度產值首次突破5億元、1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制造業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獎勵。幫助制造業企業用好用活增值稅抵扣、加速折舊、專用設備稅額抵免、研發費用稅前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技術轉讓減免稅、進口設備免關稅、重大技術裝備進口零部件原材料免稅等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十一)延安市支持企業掛牌上市。積極推動有實力的制造業企業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上市,在“新三板”和陜西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對在我市成功上市的企業給予獎勵,在主板上市的最高獎勵2000萬元,在中小板、創業板上市的最高獎勵1000萬元,在科創板上市的最高獎勵300萬元。在“新三板”掛牌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成功轉板的按上市獎勵政策獎勵。對已經納入市級掛牌上市后備企業庫,當年在陜西股權交易中心成長板、交易板掛牌的前100戶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財政局、市工信局、人行延安中心支行、延安銀保監分局)

      三、延安市支持企業科技創新獎補政策

      (十二)延安市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加快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使企業真正成為研發投入、技術創新和創新成果應用的主體。對年度研發經費投入比上年增長50萬元以上的制造業企業,按增量部分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統計局)

      (十三)延安市支持企業科研成果轉化。對來源于高校院所,或與制造業企業協同創新的科技成果在企業實施轉化的項目,總投入在1000萬元以上的,按科技研發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四、延安市支持企業爭創名優獎補政策

      (十四)延安市支持創建試點示范企業。對首次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相關稱號的企業,給予相應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工業和信息化類的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國家單項冠軍產品,一次性獎勵30萬元;鼓勵企業申報國家工信部、省工信廳工業互聯網、5G、新型消費、大數據產業、兩化融合示范項目,支持企業申報省級示范智能工廠、省級示范智能車間,對認定企業在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方面給予優先考慮。(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十五)延安市支持重大技術創新項目。對列入省市技術創新項目計劃,直接投資額(包括設備購置、技術轉讓、專利和軟件購買及研發費用等)在1000萬元以上,具有較好產業發展示范作用、相關技術獲得省級以上(含省級)科技獎、專利獎等獎勵的重大技術創新項目,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十六)延安市支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鼓勵企業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綠色、低碳發展。對列入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名單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獎勵。對列入省級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名單的,給予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

      五、延安市強化要素保障

      (十七)延安市加強企業人才培養。大力實施“圣地英才計劃”,圍繞裝備制造業、服務型制造業、新材料產業、農產品加工業、醫藥產業等引進高端緊缺人才,支持企業自主引進培養產業領軍人才和創新創業團隊。啟動實施科技人才創新創業工程、新時代企業家工程,每年遴選支持一批本土產業領軍人才。(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十八)延安市積極助力市場開拓。以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為主題,適時舉辦《圣地大講堂》系列活動和相關展會活動,組織制造業企業家赴先進制造業發達地區培訓學習,對納入延安市政府重點培育的品牌專業展覽或會議,給予組織單位一定補貼。(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招商局)

      (十九)延安市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對總投資在10億元以上的制造業新建項目,根據產業發展需要,相關縣(市、區)政府、工業園區及高新區、新區、南泥灣開發區,可按照不低于企業拿地成本的標準,采取專項資金扶持和代建專用基礎設施等補助政策,緩解項目落地資金壓力,推動項目加快建設。同時,各縣(市、區)政府、工業園區及高新區、新區、南泥灣開發區,可按照延安市工業用地出讓最低標準和土地實際取得成本綜合確定工業用地掛牌起始價(底價)。<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各縣(市、區)政府、工業園區管委會,高新區、新區、南泥灣開發區管委會>

      (二十)優化提升營商環境。進一步簡化審批流程,提高辦事效率,縮短審批時限,以數據閉環搭建審批、監管、服務一體化平臺。對落地延安的先進制造業企業,開通綠色通道,提供容缺受理、優先審批、“一對一”全程跟蹤協調服務。切實保護企業、企業家和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堅決查處糾正損害企業合法權益、破壞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行為。(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發改委)

      本實施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市工信局商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六、延安市制造業獎勵補貼政策部分項目認定申報條件

      (一)延安市省級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是在陜西省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生產企業,具備較強的設計研發和生產制造能力。企業生產經營正常,財務狀況良好,依法納稅,無失信行為,未被納入部門監管失信“黑名單”。失信行為以信用中國、信用中國(陜西)網站查詢情況為準。近三年內無違法記錄,未發生安全、環保、質量等事故。

      2、產品具有清晰的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申報單位經過其主導的技術創新活動,在我國依法擁有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以及依法通過受讓取得知識產權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并擁有該產品注冊商標的所有權。

      3、產品技術先進。掌握產品生產的核心技術、關鍵工藝或應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在結構、性能、材質、工藝等方面對原有產品進行根本性改進,產品具有節能、節材、環保、智能化等特征,主要技術性能指標取得標志性突破,在同類產品中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4、產品質量可靠。省級以上產品質量管理部門認可機構出具的產品檢測報告結論,或用戶出具的產品合格證明或使用證明。屬于國家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產品(如:計量器具、壓力容器等產品),必須具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產品生產許可證;屬于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必須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

      5、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形成銷售并交付用戶的。(2024年申報通知內容)

      6、申報類型為國內首臺(套)的產品金額(不含稅價格)不低于500萬元;省內首臺(套)的產品金額(不含稅價格)不低于300萬元。其中,對首臺(套)新型農業機械裝備,給予單項支持,同一型號產品合計金額(不含稅價格)不低于100萬元。

       

      (二)延安市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申報條件

      1.企業年銷售收入在1億元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企業不低于30億元),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建筑工程施工企業不低于0.3%),企業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占企業科技活動人員數的比例不低于20%,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300萬元(建筑工程施工企業不低于500萬元)。

      2.企業主要領導重視技術中心工作,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意識和市場競爭意識,為技術中心的建設及運行提供良好的條件。

      3.企業具有較強的經濟技術實力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在全省主要行業中具備明顯優勢和重要地位,產品技術附加值高,技術創新在企業的發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4.技術中心具有較完善的研究、開發及試驗條件,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穩定的技術創新投入,技術創新水平及技術開發投入額在全省同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

      5.技術中心的技術力量較強,有一批優秀的技術帶頭人和一支結構合理、技術水平較高的技術創新隊伍,在我省同行業中具有較強的技術優勢。

      6.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完善,運行機制健全,規劃目標明確,產學研合作穩定,技術創新績效顯著。

       

      (三)延安市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申報條件

      1、目標定位明確。有明確的產業化技術研發方向和目標,發展規劃系統可行,包括技術路線圖、成果轉化目標、研發投入計劃、經費籌措方案等。制定市場化自主運營的推進計劃,階段發展目標可測度、可考核、可實現。

      2、建設條件良好。牽頭單位長期從事某領域研究開發,科研資產和經濟實力雄厚,有豐富的成果轉化和商業運行的能力。擁有較高水平管理團隊、創新團隊和專職研發人員。有先進的基礎設施、儀器裝備等,具備完善的研發和試驗條件。

      3、組建優勢明顯。組建資金、設備投入、人才團隊等優勢突出,構建研發、中試、檢測、認證、培訓等創新平臺,代表行業先進研發水平。產學研合作網絡完善,具備較強的技術成果轉移擴散及產業化能力。

      4、組織架構清晰。建立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法人治理結構健全,組織結構科學合理,組建技術專家委員會作為內部咨詢機構。具備技術委托研發、成果轉化與產業化、知識產權協同運用、行業人才培養等公共創新服務功能。

      5、運行機制健全。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建立符合創新規律、激發主體活力的股東決策、項目管理、人才激勵、市場運行、收益分配和風險控制等機制。積極創新商業模式,探索多元投資機制,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

       

      (四)延安市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培育認定申報條件

      1、聚焦有限的目標市場,主要從事制造業1-2個特定細分產品市場;從事2個細分產品市場的,產品之間應有直接關聯性,特定細分產品銷售收入占企業全部業務收入的比重在60%以上。

      細分產品可參照現行《統計用產品分類目錄》的產品分類或行業分類慣例,企業近3年研發上市且無法歸入《統計用產品分類目錄》的產品視為新產品。

      2、在相關細分產品市場中,擁有較強的市場地位和較高的市場份額,單項產品市場占有率位居全國前5位(或以出口為主的產品,市場占有率位居全球前10位)。

      3、生產技術、工藝國內領先,產品質量精良,相關關鍵性能指標處于國內同類產品的領先水平。企業持續創新能力強,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主導或參與制定相關行業領域技術標準。

      4、企業經營業績優秀,利潤率高于同期同行業企業的總體水平。市場前景好,有發展成為相關領域國內乃至國際領先企業的潛力。

      5、企業長期專注于瞄準的特定細分產品市場,從事相關業務領域的時間達到5年或以上,或從事新產品生產經營的時間達到3年或以上。

      6、符合工業強基工程等重點方向,從事細分產品市場屬于制造業關鍵基礎材料、核心零部件、專用高端產品,以及屬于六大支柱產業14個重點領域技術路線圖中有關產品的企業,予以優先考慮。

      7、制定并實施品牌戰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體系并取得良好績效。

      8、企業近三年無違法記錄,企業產品能耗達到能耗限額標準先進值。

      9、企業落實產品質量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內部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在近三年省級以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無不合格產品。

      10、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具有健全的財務、知識產權、技術標準和質量保證等管理制度,國家實施市場準入管理的產品,企業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資質。

       

      (五)延安市省級綠色工廠申報條件

      請參照《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T36132-2018)開展自評價和第三方評價。已發布綠色工廠評價行業標準的(可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網站查看),按照行業標準要求進行自評價和第三方評價。

      為發揮綠色工廠節能降碳引領作用,重點用能行業能效水平原則上要達到或優于《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1年版)》(發改產業〔2021〕1609號)、《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點領域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2年版)》(發改運行〔2022〕559號)對有關行業規定的標桿值。未規定能效標桿值的行業,原則上要達到或優于相應國家能源消耗限額標準先進值。此外,各市(區)工信部門推薦綠色工廠應與已有綠色工廠綠色制造水平指標進行對標,能效水平等主要指標應優于本地區同行業已有綠色工廠。

      好了,到這里,大家對于2024-2025年延安市制造業獎勵補貼政策及部分項目申報條件是否有所理解了呢?有疑問的話,不妨聯系臥濤科技咨詢交流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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