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1.什么是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屬于民事權利,即知識財產權,它指的是民事主體對于在科技、文學、藝術等領域內的創造性智力成果和在生產經營領域活動中使用的識別性標志所享有的權利的總稱。它以國家法律的形式確認,用來保護公民和法人在科技、文學、藝術等領域所創造的勞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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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版權)和工業產權。著作權主要是指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藝術作品享有的人身權和財產權。工業產權是指具有工業價值的知識產權,是著作權以外的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秘密、植物新品種、制止不正當競爭、廠商名稱、原產地名稱、貨源標記、其他智慧成果等。
2.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有哪些?
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在工商業事務中違反誠實的習慣做法的競爭行為,《反不正當法》補充了工業產權的保護內容,成為與商標法、專利法、版權法并列的知識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效地維護了市場公平競爭關系和經濟秩序。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有:
(1)仿冒他人注冊商標;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和行為;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姓名的行為;
(4)商品質量及原產地虛偽表示行為;
(5)侵犯商業秘密行為。
3.知識產權國際保護的主要途徑有什么?
(1)根據互惠或對等原則保護。即如果你給我國民的知識產權予以法律保護,則我也給你國民的知識產權以同等法律保護,此情況已不多見。
(2)通過簽訂雙邊協議保護。如《中美貿易協定》和《中美知識產權諒解備忘錄》。
(3)通過簽訂多邊國際公約保護。如《巴黎公約》和《伯爾尼公約》,這是知識產權國際保護的主要途徑。
4.什么是知識產權日?
根據中國和阿爾及利亞的提案,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在2000年召開的第35屆成員大會上通過決議,決定從2001年起,將每年的4月26日定為“世界知識產權日”。4月26日是《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生效的日期。設立世界知識產權日旨在全世界范圍內樹立尊重知識,崇尚科學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營造鼓勵知識創新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環境。每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會確定一個主題,各成員國圍繞當年主題在知識產權日舉辦各種宣傳活動,以達到設立該主題日的目的。
5.什么是《專利合作條約》?
《專利合作條約》(簡稱為PCT)是繼《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
約》之后專利領域的最重要的國際條約,是國際專利制度發展史上的又一個里程碑。該條約于1970年6月19日由35個國家在華盛頓簽訂。1978年6月1日開始實施,由總部設在日內瓦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管轄。是在《巴黎公約》下只對巴黎公約成員國開放的一個特殊協議。
我國是1994年1月1日正式成為專利合作條約成員國的。目前中國專利局已成為PCT國際專利申請的受理局、國際檢索單位和國際初步審查單位。中文成為PCT的工作語言。我國加入PCT,加速了我國知識產權制度與國際接軌,標志著我國知識產權制度向國際標準邁出了重要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