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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技術企業

      認定高企看攻略!2024年安慶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條件和代理申報費用

      文字:[大][中][小] 手機頁面二維碼 2023/5/31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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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4年安慶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國網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國網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已簽訂企業無需提供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和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

      3.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4.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知識產權證書及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通過受讓、受贈、并購獲得的知識產權須詳述與企業研發、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聯性,參與制定標準情況等)、科研項目立項證明(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企業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見附件2)、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等相關材料。

      5.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6.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比例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7.經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8.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9.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基礎信息表、主表及其相關附表)。

      10.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提供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在崗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全年職工社保名單并加蓋人社部門公章,或者職工工資發放清單。上述證明材料由中介機構在省網上傳,申報企業無需上傳,但在紙質申報材料中須附上。


      二、2024年安慶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三、2024年安慶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時間

      (一)預審申報

      1.材料報送:預審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副本)。一份報送至市科技局(注意:要求在“主要情況表”上由所在地科技主管簽字并加蓋公章);一份報送至市稅務局(注意:要求另附一份“主要情況表”,由所在地稅務局稅政(法規)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高企申報預審材料按附件1申報材料清單順序膠裝并標注頁碼,書脊上注明企業名稱。

      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應會同所在地財政、稅務部門認真做好轄區內申報企業的審核推薦工作,連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推薦匯總表(附件4)蓋章后一并報送市政務中心綜合窗口。

      原則上按企業稅源所在地組織推薦申報。異地申報,請相關科技主管部門自行協商。

      2.截止時間:

      第一批,2024年4月30日

      第二批,2024年6月25日

      第三批,2024年8月25日

      各地科技主管部門自行確定本區域申報截止時間,并通知轄區內企業。

      (二)正式申報

      1.材料報送:待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和市稅務局聯合審查結束后,進行意見反饋,各申報企業按反饋意見進行修改后提交網申材料。

      2.截止時間(國網系統):

      第一批,2024年5月15日

      第二批,2024年7月15日

      第三批,202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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