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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業動態

      標準化解讀!2024年天津市標準化獎勵以及申報條件、流程須知

      文字:[大][中][小] 手機頁面二維碼 2023/5/5     瀏覽次數:    

      隨著企業競爭的加劇,標準化獎勵補貼成為越來越受歡迎的員工激勵方式。標準化獎勵補貼指的是將獎金或補貼按照一定的規則、標準進行發放,旨在促進員工積極性和創造力的發揮。標準化獎勵補貼有利于提高員工的工作滿意度和忠誠度,從而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本文將從實踐角度探討標準化獎勵補貼對企業的益處,并提出一些應用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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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標準化獎勵補貼政策

      對主導制定或修訂國際標準(含團體標準轉化為國際標準)的單位,每項標準分別給予20萬元、18萬元資助;對參與制定或修訂國際標準的,每項標準分別按照主導制定資助額的50%、30%給予資助。對主導制定國家標準(含團體標準轉化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區域標準的單位,每項標準分別給予8萬元、4萬元、3萬元資助;對主導修訂上述相應標準的,每項標準按照標準制定資助額的50%給予資助。

      申報制修訂標準項目資助的,其標準應已由有關部門批準且正式發布,其中屬于行業標準的應已完成在國家標準委備案。主導制修訂標準的單位是指標準起草單位中排在第一位的單位。同一年度內,同一單位主導制修訂標準中的若干部分標準的,原則上視為一項技術標準。區域標準是我市牽頭的京津冀三地聯合制修訂且編號一致、同時發布的標準。

      二、申報資助項目有關條件

      (一)申報單位范圍

      本市注冊登記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單位,符合《辦法》中資助范圍、標準及條件等規定的均可提出申請。

      (二)申報項目類別

      1.制修訂標準

      發布的國際標準及國際標準化組織公布與其合作的國際組織的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區域標準(京津冀區域協同地方標準)。

      2.承擔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工作

      承擔的國際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組召集人;承擔的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

      3.國家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

      通過驗收評估的國家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

      4.企業標準“領跑者”與評估機構

      被確定的國家級、市級企業標準“領跑者”;

      承擔市級企業標準“領跑者”評估工作的第三方評估機構。

      5.中國標準被國外引用

      中國標準被國外的技術法規、標準引用或者在正式文件中被列為最佳實踐的項目。

      6.舉辦或主承辦國際標準化會議

      在本市舉辦或主承辦的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國際電信聯盟(ITU)等國際標準化組織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舉辦的會議。

      (三)其它事項

      以上項目中已經獲得市級資助財政資金專項支持的,不屬于本次資助范圍。

      同一申報單位申請的資助項目類別數量不超過2個。

      同一申報單位申請的制修訂標準項目類別中,同類標準數量不超過5項。

      同一申報單位舉辦或主承辦實質性國際標準化會議的,資助不超過一次。

      三、申報材料

      (一)天津市標準化資助項目申請表(見附件1);

      (二)加蓋項目申報單位公章的主體資格證書(如營業執照、事業法人證書或社團法人證書等)復印件;

      (三)自我聲明(見附件2);

      (四)如下其它主要材料(含且不僅包括):

      1.制修訂標準

      1)標準發布公告及標準正式出版文本(一般僅提供封面和前言),其中行業標準、區域標準需提供備案公告。標準發布公告、備案公告一般僅提供首頁和標準所在頁。

      2)標準文本中不能證明申報單位資格的,需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其中,ISO、IEC標準應出具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官網發布的相關通知或公告。

      ITU標準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出具的證明,包括:申報標準是否為正式國際標準;申報標準是否為上一年度內發布的標準;申報單位在標準制修訂中是否發揮牽頭作用、標準中文譯文或中文提要。

      其他國際組織標準應提供國家對口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出具的包括前款內容的證明。

      ????標準中文譯文或中文提要。

      其他國際組織標準應提供國家對口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出具的包括前款內容的證明。

      2.承擔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工作

      1)新承擔國際標準組織技術委員會或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組召集人的批文復印件;

      2)承擔的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的批文復印件。

      3.國家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

      1)承擔國家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項目建設任務的批文復印件;

      2)通過驗收的證明材料。

      4.企業標準“領跑者”與評估機構

      1)被確定的國家級、市級企業標準“領跑者”證書或批文復印件;

      2)承擔市級企業標準“領跑者”評估工作的第三方評估機構的批文復印件。

      5.中國標準被國外引用

      1)國外官方材料、官方網站相關信息的證明材料;

      2)以上信息、材料,以一定方式由國家標準委相關部門予以證明確認。

      6.舉辦或主承辦國際標準化會議

      1)承辦的會議批文復印件;

      2)會議紀要復印件。

      以上申報材料,附件1材料應提供紙質和電子版;其它材料提供紙質版和加蓋公章的掃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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