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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業動態

      黃石市陽新縣地方標準制定獎勵、質量獎申報及專利資助匯總

      文字:[大][中][小] 手機頁面二維碼 2023/4/13     瀏覽次數:    

      簡單介紹關于黃石市陽新縣地方標準制定的獎勵政策,以及申報中國質量獎、長江質量獎、市長質量獎的獎補政策,有需要申報了解具體申報條件的可以直接找我們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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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中辦發〔2019〕56號)、《湖北省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加快建設質量強省實施方案》(鄂發〔2018〕15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資助獎勵的對象為在我縣注冊的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科研機構等法人組織及具有本縣戶籍的個人。

      第三條 設立標準化、質量提升及知識產權發展專項資金,從科技專項資金、企業質量提升資金中列支,用于落實本辦法。

      第二章 大力實施標準引領工程

      第四條 對主導制(修)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市地方標準并經批準發布實施一年以上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5萬元、2萬元獎勵。

      第五條 對獲得國家級標準創新貢獻獎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獎勵;對獲得省級標準創新貢獻獎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1萬元獎勵。

      第六條 對承擔并完成了國家級、省級、市級標準化示范(試點)項目(含工業、農業、服務業和社會事業等)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資助。

      第七條 對成立國際標準化組織專業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或國家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資助;對成立國家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或下屬工作組的,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5萬元資助。

      第三章 大力實施質量提升工程

      第八條 對獲得中國質量獎、湖北省長江質量獎、黃石市市長質量獎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

      第九條 對獲得中國質量獎提名獎、湖北省長江質量獎提名獎、黃石市市長質量獎提名獎的,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第四章 大力實施知識產權培育工程

      第十條 對企業通過自主研發產生的授權發明專利或受讓獲得的授權發明專利,且經過產業化產生經濟效益的,一次性分別給予10萬元/件、5萬元/件的獎勵。

      第十一條 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給予20萬元/件獎勵,對獲得地理標志商標、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給予10萬元/件獎勵。

      第十二條 對當年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和優秀獎(含外觀設計)的單位,分別給予15萬、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獲得省專利金獎、銀獎和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6萬元、4萬元、2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十三條 對通過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省知識產權示范建設企業、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縣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分別給予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8萬元、6萬元、3萬元、2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十四條 鼓勵企業貫徹《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國家標準,對完成貫標并通過驗收的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十五條 對企業開展專利導航、知識產權評議的,均給予2萬元一次性補助。

      第十六條 對通過專利權、注冊商標專用權獲得質押貸款的企業,按照企業支付利息的50%給予補貼,單筆貸款補貼額度不超過20萬元。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是對《縣人民政府關于實施質量強縣戰略的意見》(陽政發〔2017〕7號)、《縣人民政府關于打造“創新活力之縣”十條支持政策的意見》(陽政發〔2019〕3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加快品牌培育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陽政辦函〔2020〕16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陽新縣工業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的通知》(陽政辦發〔2021〕19號)等現行文件的繼承和補充,凡與本辦法有關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八條 本辦法涉及的“無申請兌現”惠企政策按照縣政府相關文件規定適時兌現;非“無申請兌現”資助獎勵每年兌現上一年度資金,由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具體實施;

      第十九條 申請資助獎勵的單位需在縣市場監管局發出申領通知規定時間內自行申請(逾期不予受理),憑相關批復文件及有關證明材料,向縣市場監管局提出申請,辦理有關手續。縣市場監管局對申報事項進行審核,報縣政府審批,予以獎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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