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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業動態

      重磅來襲!2024年武漢市各行業企業獎勵補貼項目申報政策匯編

      文字:[大][中][小] 手機頁面二維碼 2023/4/7     瀏覽次數:    

      關于2024年武漢市企業獎補政策匯編整理,武漢市工業企業、科技創新企業、服務企業、數字經濟行業、生物健康行業等眾多獎勵補貼扶持政策實施細則均整理在文章當中,當然,可能有部分政策小編沒有搜集完整,沒關系,如果武漢市江岸區、江漢區、硚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蔡甸區、江夏區、黃陂區、新洲區、東西湖區、漢南區企業想要申報一些政府補貼資金扶持項目的話,都可以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小編免費咨詢,臥濤武漢公司: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茅店山西路創星匯科技園A棟46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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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漢市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節選)

      (一)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

      1.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大力培育市場主體,進一步優化企業開辦服務,推動“證照分離”改革事項全覆蓋,力爭年均新登記市場主體20萬戶以上。持續優化市場主體結構,力爭新登記企業占比逐年提升,年均新登記企業10萬戶以上。建立個體工商戶新轉小微企業動態培育庫,推動個體工商戶新轉為小微企業。(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管委會,下同〉)

      2.促進小微企業成長。支持各區、產業園區、產業集群、孵化基地、大企業,圍繞產業鏈、創業鏈和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建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培育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優化企業創新成長生態,武漢市對經認定的國家、省、市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市級財政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3.推動“小進規”攻堅。建立“小進規”分級培育機制,完善“三庫一表”(小進規培育庫、新建新投產項目監測庫、退規企業預警庫、企業應稅收入統計表)推進模式,每年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300家以上。武漢市對首次進入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市級財政給予20萬元獎勵,各區按照市級獎勵標準給予不低于1∶1的配套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4.引導“專精特新”發展。支持中小企業專注細分市場,突出主業,形成一批創新能力強、市場占有率高、掌握關鍵核心技術、質量效益優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武漢市對獲批國家、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市級財政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二)提升產業創新能力

      1.支持企業研發創新。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獨立或者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研發機構,實現“專精特新”企業研發機構全覆蓋。采取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開放服務方式,建設一批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平臺。武漢市支持“專精特新”企業開展高價值專利組合培育,對符合條件的項目,一次性給予5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三)加強精準服務支撐

      1.支持智能化改造。推進“專精特新”企業智能化轉型全覆蓋,提升企業數字化管理、智能化生產、網絡化協同、服務化延伸能力。武漢市對認定為全球燈塔工廠、市級標桿智能(鏈主)工廠、市級智能化改造示范項目的企業分別給予1000萬元、500萬元、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專精特新”企業因增資擴產需要新增建設用地的,支持保障其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對租用標準工業廠房的,對租金給予一定優惠。(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各區人民政府)

      2.促進質量品牌提升。引導“專精特新”企業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制定一批國內領先、國際先進的“武漢制造”標準,打造一批區域產業品牌集群。武漢市支持專精特新“小巨人”爭創中國質量獎、長江質量獎、武漢名品。對主持制定國際、國家、行業、地方、團體標準中融合了標準必要專利的單位,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10萬元、10萬元補助。武漢市對主導制定知識產權服務國家、行業、地方和先進團體標準的單位,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區人民政府)

      3.加強企業培訓交流。武漢市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開展企業家系統培訓,組織“專精特新”企業家到境外著名高校、企業學習研修;加強與國內一流高等院校合作,開展“專精特新”經營管理領軍人才訂單培訓;實施“萬企育才”中小企業培訓工程和“創業武漢”公益培訓,開展“模塊化、個性化、菜單式”教學培訓。鼓勵參加“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對市級獲獎企業(項目)給予一等獎30萬元、二等獎20萬元、三等獎10萬元、優秀獎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人社局、市工商聯、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武漢市加快推進總部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獎補及認定條件(節選)

      一、認定條件

      申請企業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可認定為總部企業:

      (一)企業市場主體登記注冊、稅務登記和統計關系均在武漢市,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納稅,誠信經營。

      (二)企業對武漢市以外的3家以上(含3家)企業(含分公司、子公司等)履行規劃決策、投資管理、資源配置等綜合管理職能;或者經母公司授權為集團內3家以上(含3家)企業提供研發、物流、采購、銷售、財務等服務職能;或者企業在武漢市以外實現營業收入占企業合并報表年度營業收入的30%以上(含30%)。

      (三)企業上年度對武漢地方財政貢獻達到一定規模,其中農業企業不低于1000萬元;制造業企業、批發零售業企業不低于2000萬元;建筑業企業不低于3000萬元;服務業企業不低于1500萬元。

      世界企業500強、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中國制造業企業500強、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設立的總部或者區域總部,國家和中央部門確定的大型企業(集團)在漢投資設立的二級以上(含二級)總部或者區域總部,上年度對武漢地方財政貢獻不低于1000萬元,可直接認定為總部企業。

      二、政策支持

      總部企業認定和政策兌現工作每年定期開展。金融總部支持政策按照我市現行金融政策執行,由市地方金融局組織實施。本政策措施所需各項獎勵補貼資金,由市級財政和總部企業所在區各承擔50%。

      (一)支持新引進企業落戶

      1.武漢市落戶獎勵。武漢市按照企業實繳注冊資本的2%給予落戶獎勵,最高不超過4000萬元。獎勵資金分2年兌現。(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2.武漢市辦公用房補貼。在本市無自有辦公用房的新引進企業,連續3年每年按照租金的50%給予補貼,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或者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的標準,給予購建自用辦公用房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同一企業不能同時享受以上兩項辦公用房補貼。(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房管局)

      (二)支持總部企業提升能級

      1.武漢市增資擴股獎勵。現有企業自認定當年起2年內增資1億元以上(含1億元)的,按照實際到資額的1%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2.武漢市投資獎勵。現有企業自認定起2年內,在本市新增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含1億元,不含購買土地費用)的,按照實際投資額的2%給予一次性投資獎勵,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獲得投資獎勵的資產10年內不得交易,凡在規定期限內交易的,退回所享受的獎勵資金。(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三)支持總部企業壯大

      1.武漢市經營貢獻獎勵。自認定次年起連續3年給予總部企業經營貢獻獎勵,獎勵額度為企業上年度地方財政貢獻較前一年增量部分的50%,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連續3年獲得500萬獎勵的,額外再獎勵500萬元。(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2.武漢市發展壯大獎勵。總部企業首次被評定為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中國制造業企業500強、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的,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獎勵;首次被評定為中國企業500強的,給予一次性2000萬元獎勵;首次被評定為世界企業500強的,給予一次性30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武漢市支持數字經濟加快發展若干政策

      一、推進數字新型基礎設施建設
      (一)武漢市深化“雙千兆”城市建設。完善千兆光網規模布局,提升千兆光網覆蓋能力,推動制定新建住宅(商務樓宇)光纖到遠端模塊(FTTR)綜合布線規范。繼續打造高質量5G網絡,加強流量密集區域5G網絡深度覆蓋,支持采用低頻網絡實現農村全覆蓋。加快提升工業園區(廠區)信息基礎設施水平,鼓勵開展5G網絡深度覆蓋、光分配網(ODN)改造升級、邊緣計算網絡部署等試點示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城建局,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風景區、長江新城管委會,下同〉)
      (二)保障數字基礎設施建設空間。推動通信基礎設施實現共建共享,強化公共資源統籌利用和開放,鼓勵免費開放辦公樓宇、綠地資源、桿塔等,全方位支持5G基站建設。將5G基站及其機房等納入建筑物必備配套設施范圍,與建筑物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在新建住宅區、商務樓宇、公共建筑等預留5G基站、室內分布系統、機房以及管線等設施安裝空間。(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城建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經信局,各區人民政府)
      (三)武漢市支持打造工業互聯網生態。在我市具備優勢的產業領域,鼓勵領軍企業新建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二級節點,綜合考慮接入企業數量、新增注冊量、日均解析量等指標,武漢市對服務企業效果好的二級節點擇優予以最高200萬元資金支持。支持形成多層級的工業互聯網平臺體系,對獲評國家“雙跨”(即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的企業,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武漢市對特色明顯的行業工業互聯網平臺,根據服務企業效果擇優予以最高200萬元資金支持。根據服務企業效果,擇優對第三方工業互聯網安全服務機構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通信管理局,各區人民政府)
      (四)降低數字基礎設施運營成本。推動數據中心、5G網絡等新型基礎設施綠色高質量發展,鼓勵使用高效環保制冷技術降低能耗,支持使用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鼓勵加強自動化、智能化能耗管理,提升整體節能水平。推動實施轉供電改直供電、加強轉供電環節價格監管等措施,降低用電成本。(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武漢供電公司,各區人民政府)
      二、推動數字產業化升級
      (一)武漢市促進數字經濟關鍵環節技術攻關。武漢市支持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開展數字經濟核心關鍵技術攻關,單個項目最高給予3000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二)武漢市支持舉辦數字經濟領域重大活動。鼓勵支持舉辦各類5G、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元宇宙等在國際國內有影響力的重要活動或者創新大賽,以“一事一議”方式依法依規給予費用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三)武漢市完善數字經濟公共服務平臺。支持數字經濟基礎環節和前沿領域公共服務平臺、開源平臺或者社區等建設,經市級以上主管部門認定的,按照軟件和硬件設備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500萬元一次性補助。積極支持國家級數字經濟平臺項目在漢落地,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依法依規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各區人民政府)
      (四)武漢市支持人工智能算力與算法發展。支持武漢人工智能計算中心擴大算力規模,向中小微企業加大開放力度。探索建設多種運營模式的公共算法池和算法交易集市,探索開展人工智能算法運營和交易試點,打造算法知識產權運營平臺,逐步完善算法知識產權交易規則。(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各區人民政府)
      (五)武漢市支持數字經濟核心產業項目建設。武漢市對新引進總投資10億元以上的“光芯屏端網”制造業項目,各區依法落實專項激勵政策。(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區人民政府)
      (六)武漢市支持軟件企業發展。武漢市對我市年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且年研發投入占年營業收入比例達到15%及以上的軟件企業,按照不超過企業年研發投入的10%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武漢市對我市年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且年營業收入增速30%及以上的軟件企業,按照不超過企業年新增營業收入的1%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武漢市對獲得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模型國家標準認證(DCMM)三、四、五級的軟件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
      (七)武漢市培育數字經濟產業集聚區。武漢市推進數字經濟園區(試點)建設,開展星級園區評定,根據星級等次給予獎勵。對我市園區獲評中國軟件名園的,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國家數字服務出口基地建設。(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各區人民政府)
      三、促進產業數字化轉型
      (一)武漢市支持制造業數字化轉型。武漢市鼓勵制造業企業數字化轉型,對建設期內(最長不超過2年)設備投資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智能化改造項目,按照其生產性設備投資及研發投入總額的8%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補助。武漢市對獲得省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或者融資支持的投資項目,按照省級支持資金額度的20%予以獎勵。武漢市對認定為全球燈塔工廠、市級標桿智能(鏈主)工廠、市級智能化改造示范項目的企業,分別給予1000萬元、500萬元、20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區人民政府)
      (二)武漢市促進中小企業上云。武漢市建立工業互聯網產業生態供給資源池,支持工業互聯網平臺商和服務商針對中小企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升級需求,開發低成本、快部署的工業互聯網應用服務產品,以企業“上云上平臺”年度評估結果為依據,對資源池進行動態管理,對評價優秀的平臺商、服務商依法予以支持。在全市小微企業服務券中增設企業上云上平臺項目,統一制定發布并按年度更新納入獎補的應用服務目錄和獎補標準。(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三)武漢市支持服務業數字化轉型。武漢市鼓勵服務業企業數字化轉型,每年開展服務業企業數字化領軍企業認定和授牌活動,并按照規定給予獎勵。聚焦打造示范帶動強的線上經濟應用平臺,開展特色產業平臺認定和授牌,按照規定給予一次性獎勵。支持開展電子商務試點示范,對獲評國家和省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示范企業的,按照規定給予獎勵。對經商務部等認定的信息技術外包和制造業融合發展重點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各區人民政府)
      (四)支持農業數字化轉型。建設并提升農業大數據平臺功能,完善農業大數據共享開放體系。加快數字技術在智能農機、環境監測、應急指揮、質量安全追溯、數字畜牧業、數字漁業、農產品出村進城、農村集體資產監管、優勢種質資源等領域應用,推動數字農業高質量發展。支持農產品網絡營銷基地、數字化蔬果茶基地、數字化畜禽養殖場、數字化漁場等試點示范項目建設,鼓勵建設國家級、省級數字鄉村試點。(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委網信辦,各區人民政府)
      (五)支持建筑業數字化轉型。支持建筑業企業開展數字化轉型,嘗試無人機配送、區塊鏈、建筑信息模型(BIM)、5G、物聯網等技術在未來城市場景中的應用,促進我市數字孿生城市以及地理空間信息數據庫建設。鼓勵建設一批符合國家、省和我市相關標準要求的示范應用項目,給予一定獎勵。(責任單位:市城建局、市經信局,各區人民政府)
      (六)武漢市推動數字應用場景全面開放。圍繞產業鏈、創新鏈關鍵領域和環節,開展數字經濟應用場景“揭榜掛帥”行動,遴選我市掌握關鍵核心技術、具備較強創新能力的單位或者聯合體開展應用場景創新攻關,在人工智能、5G、工業互聯網、區塊鏈等數字經濟領域,每年發布一批應用場景創新重點任務,對揭榜后經考核認定實施成功的,按照項目總投入30%的比例給予最高200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區人民政府)
      四、提升數字化治理能力
      (一)推進數據開放共享。深化城市大腦建設,建立數據共享責任清單機制,促進數據資源互通共享。依法依規推動信用、醫療、教育等重點領域數據資源開放共享。促進公共服務、互聯網應用服務、重點行業和大型企業云計算數據中心高效利用,探索建立跨區域數據資源共享機制。對具有經濟和社會價值、允許加工利用的政務數據和公共數據,通過數據開放、特許開發、授權應用等方式,鼓勵更多社會力量進行增值開發利用。(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大數據局、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各區人民政府)
      (二)推進數據資產化價值化。開展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總體設計,推動建立數字資產評估交易中心。支持構建農業、工業、交通、教育、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資源交易等領域規范化數據開發利用場景。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推動人工智能、可穿戴設備、車聯網、物聯網等領域數據采集標準化。(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大數據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經信局,市委網信辦,各區人民政府)
      (三)推進數據資源管理科學化。探索建立統一規范的數據管理制度,提高數據質量和規范性。制定數據隱私保護制度和安全審查制度。推動完善適用于大數據環境下的數據分類分級安全保護制度,加大對政務數據、企業商業秘密和個人數據的保護力度。(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大數據局,市委網信辦,各區人民政府)
      五、強化數字經濟要素支撐
      (一)加強數字經濟基金引導。依托武漢基金和國有投資平臺,發揮財政資金和國有資本放大引導作用,設立數字經濟核心產業發展基金,支持數字經濟領域戰略性、引領性重大項目落地。鼓勵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創業投資等基金以投資入股形式,支持以集成電路、新型顯示、光通信、基礎和工業軟件、元宇宙、區塊鏈、人工智能等相關產品和技術等為主營業務的投資項目。(責任單位:市政府國資委、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地方金融局,各區人民政府)
      (二)加大數字經濟人才支持力度。支持在漢高校、科研院所、龍頭骨干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引進數字經濟領域“高精尖缺”人才,符合條件的優先納入“武漢英才”“3551”等人才計劃,享受相應政策支持。支持重點高校加強數字經濟新興學科建設,優化專業結構和師資配備,加強復合型人才培養。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設一批數字經濟產教融合聯盟和人才培育基地。(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才工作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各區人民政府)
      (三)加強數字經濟供需對接。每年定期召開“數字經濟供需對接大會”,建立供需對接平臺,收集整理數字經濟、數字政府等重大數字化改革需求,制定并對外發布年度數字經濟供需清單,發布年度數字經濟新場景新產品新應用。(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大數據局、市經信局,各區人民政府)
      本政策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3年。符合本政策規定的同一企業、同一項目同時符合本市其他支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辦理。



      武漢市進一步加快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貫徹落實市第十四次黨代會總體部署,把科技創新“關鍵變量”轉化為高質量發展“最大增量”,加快建設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和湖北東湖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武漢市增強原始創新策源功能

      武漢市提升創新平臺支撐能力。武漢市采取“一事一議”方式支持國家實驗室或者國家實驗室基地(分部)建設;對新獲批或者通過優化重組的國家(全國)重點實驗室給予1000萬元支持;對獲批建設的湖北實驗室,按照現行政策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風景區管委會,下同〉)

      武漢市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承擔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對經國家或者省立項建設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按照省級撥付資金的2倍予以配套,市、區各承擔50%。(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各區人民政府)

      對接國家基礎研究十年行動計劃,前瞻部署實施一批戰略性、儲備性技術研發項目,實現原始創新重大突破。(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二、武漢市提升企業創新組織能力

      深化科研組織改革,建立“產業出題、市場導向、企業主體、產學研用協同”攻關機制。(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采取“一事一議”方式支持行業領軍企業牽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組建產學研用創新聯合體,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武漢市對企業牽頭承擔的國家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外國專家項目,給予國家撥付資金最高50%、單個項目最高5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區人民政府)

      武漢市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將研發投入情況作為企業申請各類科技項目、補助資金、創新平臺的基本條件,財政科技研發資金優先支持研發投入強度大、額度高的申報單位。(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武漢市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三年內給予3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市、區各承擔50%。(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區人民政府)

      三、武漢市激勵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

      武漢市鼓勵中央在漢單位深度參與武漢全面創新改革試驗,支持在漢高校、科研院所探索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以市場委托方式取得的橫向項目,單位可與科技人員約定其成果權屬歸科技人員所有或者部分擁有。對利用財政資金形成的新增職務科技成果,單位可與科技人員共同申請知識產權,賦予科技人員成果所有權。(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政府國資委)

      武漢市鼓勵企業吸納高校、科研院所技術在漢就地轉化,企業上年度委托開發和受讓技術實現技術交易額達到50萬元及以上的,按照技術交易額的10%予以補助,每年每家企業最高補貼100萬元,市、區各承擔50%。(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區人民政府)

      武漢市高校、科研院所將其持有的科技成果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給企業,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的,可不進行資產評估。高校、科研院所通過協議定價方式確定成果轉讓價格的,應當在本單位公示科技成果名稱和擬交易價格。已完成企業化轉制的科研院所,按照企業國有資產監管相關規定執行。(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政府國資委)

      武漢市高校、科研院所開展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等活動視同科技成果轉化活動,其取得的凈收入視同科技成果轉化收入,可留歸本單位自主使用,并按照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政策規定實施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武漢市鼓勵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漢實施校企合作項目,組織高校、科研院所梳理科技成果資源,適時發布科技成果目錄。實施科技成果轉化示范應用專項,重點支持院士專家團隊項目和獲得國家科技獎的項目進行成果轉化、示范應用以及產業化。(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區人民政府)

      四、武漢市加強中試平臺(基地)建設

      武漢市各區要結合本轄區產業實際,規劃建設一批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平臺(基地),面向社會需求,提供概念驗證、中試熟化、檢驗檢測、商業化開發等服務。(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武漢市鼓勵新型研發機構、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獨立或者聯合建設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平臺(基地),對已在相關區落地的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平臺(基地),經所在區推薦,按照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2000萬元補助,市、區各承擔50%。對新建的國家級檢驗檢測中心,市級財政按照實際到位固定資產投資額的8%給予補貼。(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各區人民政府)

      武漢市鼓勵支持中試平臺(基地)開放共享,對納入市級備案管理的中試平臺(基地),經定期考核其開放服務情況,擇優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區人民政府)

      五、強化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對接平臺建設

      加快武漢產業創新發展研究院建設,打造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基礎平臺。探索新型研發機構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強業務能力建設,促進工業技術研究院提能增效。做大做強做實武漢科技成果轉化網,提升交易服務功能。(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

      武漢市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專業化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機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后,可在科技成果轉化凈收入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資金,用于機構能力建設和人員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武漢市對新獲批的國家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給予150萬元獎勵。對技術合同登記站按照年度技術交易額的0.02%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區人民政府)

      六、提升產業基礎能力

      武漢市圍繞“965”產業體系,發揮科教優勢,實施“410”工程,即:打造10大技術(產業)創新中心、推進10大科技重大專項、建設10大成果轉化中心、引育10大高端創新團隊。(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委組織部,各區人民政府)

      武漢市強化高水平產業創新平臺建設,對新獲批建設的國家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給予10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衛健委,各區人民政府)

      武漢市聚焦重點產業鏈,支持企業加大技改投入,對建設期內(最長2年)設備投資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的投資項目,按照其生產性設備購置與改造投資的8%給予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財政局、市經信局)

      支持產業技術標準創新,對圍繞我市主導產業和新興產業,制定國際標準且取得顯著成效的,給予主要起草單位最高100萬元獎勵,同一單位同一年度獎勵金額最高200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武漢市支持集成電路企業銷售自主研發設計的芯片及相關產品,對單款產品年度銷售額累計超過一定金額的,按照年度銷售額的一定比例給予一次性獎勵,單款產品年度獎勵最高500萬元,單個企業獎勵總額最高10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區人民政府)

      七、激發人才創新創造活力

      建立頂尖人才“一事一議”引進機制,根據人才需求提供不設上限的定制化支持。(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

      經主管部門或者所在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同意,允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按照規定兼職創新、離崗創辦企業,并取得合法報酬。除高校、科研院所及所屬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單位的正職領導外,允許其他擔任領導職務(含內設機構)及未擔任領導職務的各級專業技術人員持有職務科技成果作價入股形成的企業股權。(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升級人才安居政策,對國家、省、市級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或者其他經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碩士研究生,按照標準分別給予3年、2年、1年免租優惠,其他大學生按照不高于市場標準70%計收租金,符合條件的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分別比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和其他大學生相應標準執行。(責任單位:市房管局、市人社局,市委組織部,各區人民政府)

      八、發展風投創投支持創新創業

      擴大政府引導基金規模,健全引導基金管理運行機制,優化引導基金考核評價機制。支持國有股權投資機構分類發展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產業投資三類投資基金,形成覆蓋企業全生命周期的基金支持體系。(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

      進一步放開股權投資、創業投資類市場主體注冊登記限制,支持在漢設立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和各類產業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投基金。(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局、市市場監管局)

      鼓勵各類資本參與設立成果轉化基金和天使基金,武漢產業發展基金安排資金,對成果轉化基金和天使基金出資比例可放寬至40%,最高可讓渡武漢產業發展基金全部增值收益。(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對新設立或者新遷入的風投創投機構,按照當年實際投資我市非上市企業投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落實對風投創投機構和天使投資機構(個人)投資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按照規定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稅務局)

      九、拓展創新發展空間

      積極構建以3個國家級開發區和武漢長江新區,以及存儲器、新能源與智能網聯汽車、航天產業、網絡安全人才與創新等4個國家新基地為龍頭,以創新園區、創新街區、創新樓宇等各類創新載體為支撐的全市創新發展格局。加快建設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輻射帶動全市域、全鏈條、全社會創新發展。(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各區人民政府)

      建強孵化加速平臺,鼓勵各類創新主體建設運營眾創孵化載體,支持眾創孵化載體專業化轉型發展,辦好“青桐匯”等雙創平臺。各區要結合國土空間規劃建設創新園區、創新街區和創新樓宇,在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具備條件的創新園區試行M0土地政策,對創新街區、創新園區、創新樓宇,經定期考核擇優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各區人民政府)

      科技企業利用自有存量工業用地,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經批準提高容積率和增加地下空間的,不增收土地價款。利用存量土地、房產發展國家支持科技創新產業的,可享受繼續按照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的5年過渡期政策。支持龍頭企業建設高標準廠房,在不改變土地和廠房用途的前提下,可按幢、層為基本功能單元分割登記和轉讓,用于引進相關產業鏈合作伙伴的產業項目。(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房管局、市科技局,各區人民政府)

      十、建立創新盡職免責機制

      秉持鼓勵創新、寬容失誤的理念,對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工作中出現探索性失誤,未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經過相應的決策程序,勤勉盡責,未謀取私利,未造成重大損失和社會負面影響的,可免除相關責任。(責任單位:市紀委監委機關,市科技局、市審計局,市法院、市檢察院)

      妥善處理創新中因風險決策、風險投資、探索失誤造成一定損失的案件,對重大科研活動中的職務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慎用強制措施,保護科技創新發展。(責任單位:市紀委監委機關,市科技局、市審計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各區人民政府)

      本政策措施自2022年6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我市已出臺的關于促進創新發展類相關政策與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按照本政策措施執行。其他類別政策與本政策措施對同一事項支持力度不一致的,按照“就高從優不重復”原則執行。各責任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或者管理辦法,認真組織實施,確保相關政策落地見效。


      武漢企業創建創新平臺獎勵

      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創建國家、省、市級科技創新平臺。

      1、武漢市對新獲批的國家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地方聯合創新平臺等10類平臺,一次性給予500萬元獎勵;

      2、武漢市對新獲批的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分中心、湖北實驗室、湖北省技術創新中心、湖北省企業技術中心、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等8類平臺,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

      3、武漢市對新獲批的湖北省企校聯合創新中心,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對新獲批的武漢市級研發平臺,按照市撥經費的200%給予配套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4、武漢市對通過國家部委、省級、市級部門考核獲得優秀檔次的科技創新平臺(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分中心、湖北省企校聯合創新中心分別按省級、市級考核獎勵計算),一次性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



      武漢市小微服務業企業進入規模服務業企業獎勵政策實施細則(節選)

      支持對象、申報條件和獎勵標準

      第一條支持對象

      (一)市場主體登記注冊、稅務登記和統計關系均在武漢市、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執行企業會計制度,依法納稅,誠信經營,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二)按照國家統計標準納入規模以上服務業統計范圍并依法履行統計義務的法人單位。

      第二條申報條件和獎勵標準

      (一)一次性入庫獎勵。從2020年度起,武漢市首次納入規模以上服務業的法人單位,給予10萬元一次性入庫獎勵。

      以下情況不列入一次性入庫獎勵支持范圍:

      1.已獲得過我市服務業“小進規”獎勵、或者工業“小進規”、商貿“小進限”等同類獎勵的;

      2.納入本市規模以上服務業統計平臺后,當年即下庫、退出規模以上服務業范圍的。

      (二)經營貢獻獎勵。從2020年度起,對于規模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年度營業收入全市排名前200名,且年度營業收入和年繳稅額同比增幅達到20%以上的,給予年度經營貢獻獎勵20萬元。



      武漢市進一步推進大健康和生物技術產業發展政策措施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全省大健康產業發展的工作部署,深入實施支柱產業壯大計劃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倍增計劃,打造萬億生物醫藥產業集群,進一步推進我市大健康和生物技術產業發展,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引進培育頭部企業。在生物醫藥、醫療器械、醫藥流通、生物農業、健康服務等領域,以市場為導向,開展強鏈補鏈、精準招商,每年引進培育2—3家具有較強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的頭部企業,在政策上給予全方位、個性化、清單式支持。(牽頭單位:市招商辦;配合單位:市直各相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風景區管委會,下同〉)

      二、武漢市支持新藥研發。對企業自主研發的生物醫藥創新產品,按照項目進展情況給予資金支持,單個企業每年累計最高不超過1億元。其中:

      1類生物制品、1類化學藥和中藥創新藥,按照單個產品研發費用的40%給予資金支持,獲得臨床試驗批件的最高給予1000萬元資金支持,獲得注冊批件的最高給予3000萬元資金支持。

      2類生物制品、2類化學藥和中藥改良型新藥,按照單個產品研發費用的20%給予資金支持,獲得臨床批件的最高給予500萬元資金支持,獲得注冊批件的最高給予1000萬元資金支持。

      3類生物制品、3類化學藥和古代經典名方中藥復方制劑獲得注冊批件的,按照單個產品研發費用的10%給予資金支持,最高給予500萬元資金支持。(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衛健委,各區人民政府)

      三、武漢市推動生物獸藥發展。武漢市對創新型獸用生物制品獲得注冊證的,給予500萬元資金支持;創新型獸藥和中獸藥獲得注冊證的,給予300萬元資金支持。對獸用診斷試劑獲得一、二、三類新獸藥注冊證的,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和50萬元資金支持。(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各區人民政府)

      四、武漢市推動醫療器械提檔升級。武漢市對獲得二、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的產品(不含二類診斷試劑及設備零部件),按照前期研發費用的20%、25%分別給予資金支持,單個產品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1000萬元資金支持。(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衛健委,各區人民政府)

      五、武漢市推動生物育種創新。武漢市鼓勵企業開展農作物品種審定綠色通道試驗,獲得國家植物新品種保護權證書的,每個給予5萬元資金支持;經農業農村部審定的主要農作物新品種、畜禽新品系(配套系),每個給予100萬元資金支持;通過國家級畜禽新品種命名、水產新品種審定的,每個給予300萬元資金支持。單個企業每年支持資金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六、武漢市推動健康食品提質升級。武漢市加快健康食品研發,對獲得國家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批件的,每項給予最高100萬元資金支持,單個企業每年支持資金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衛健委,各區人民政府)

      七、武漢市支持產業創新能力提升。武漢市設立產業創新能力專項,每年投入5000萬元支持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開展關鍵核心技術協同攻關、重大技術成果產業化和公共服務平臺示范建設。(牽頭單位: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對新獲批建設的國家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按照現行政策予以支持;對新獲批的國家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平臺,給予一次性250萬元資金支持。(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八、武漢市推動企業轉型升級。武漢市鼓勵制造業企業實施綠色化、智能化、數字化改造,對改造期內(最長不超過2年)不高于其生產性設備投資以及研發投入總額的8%給予資金支持,單項支持資金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牽頭單位:市經信局;配合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九、武漢市推廣新生產模式應用。武漢市鼓勵通過合同生產組織(CMO)或者合同研發生產組織(CDMO)方式,委托開展研發生產活動。對我市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醫療器械注冊人,委托市內無關聯企業生產其所持有產品,年度委托生產執行額首次超過5000萬元的,給予委托方一次性100萬元資金支持;對我市生物醫藥企業承擔無關聯關系的市外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醫療器械注冊人委托生產任務,年度委托生產合同執行額首次超過5000萬元的,給予承擔方一次性100萬元資金支持。(牽頭單位:市經信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十、武漢市支持醫藥流通行業發展。武漢市支持醫藥流通龍頭企業發展,鼓勵醫藥流通企業與生產企業開展深度合作,擴大醫藥產品終端銷售。(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經信局)探索建立市級大健康和生物技術企業以及物品“白名單”,健全生物材料倉儲、冷鏈物流、通關檢驗等配套服務,推動研發用物品以及特殊物品通關便利化。(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武漢海關、市市場監管局)

      十一、武漢市支持創新產品應用示范。武漢市優化申報認定機制,強化市級大健康和生物技術創新產品認定工作。(牽頭單位:市大健康和生物技術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衛健委)實施新技術新產品應用示范工程,支持高端醫療器械首臺(套)和新材料首批次產品應用推廣。(牽頭單位:市經信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市衛健委)對本市醫療機構首次采購并應用的市級創新產品,按照實際采購金額5%給予資金支持,單個醫療機構支持資金每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牽頭單位:市衛健委;配合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積極支持我市各類創新藥品納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新診療項目納入省醫保目錄。(牽頭單位:市醫保局)

      十二、武漢市推動健康服務業發展。武漢市支持醫學影像診斷中心、醫學檢驗實驗室、醫療消毒供應中心、病理診斷中心等獨立的第三方服務機構發展。(牽頭單位:市衛健委)創新養老服務模式,推進醫養結合示范單位(園區)、國家級智慧健康養老企業、智慧健康養老示范基地的發展和建設。(牽頭單位:市衛健委;市民政局)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鼓勵商業保險公司開發針對創新藥物、創新醫療器械等產品的臨床試驗險種和上市后質量責任險種。(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局)

      十三、武漢市加快醫療健康服務數字化發展。武漢市鼓勵醫藥流通“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建立藥品流通企業、醫療機構、電子商務企業合作平臺。探索醫療衛生機構處方信息與藥品零售消費信息互聯互通、實時共享機制,搭建市級處方流轉平臺,支持線上開具處方藥品的第三方配送。(牽頭單位:市衛健委;配合單位:市經信局、市政務服務大數據局)探索推進健康醫療大數據、臨床生物樣本、生物醫藥數據等戰略資源流動融合與開放共享。(牽頭單位:市衛健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局)

      十四、武漢市推動線上醫療服務發展。鼓勵互聯網醫院創新發展,推廣互聯網診療、遠程醫療、互聯網健康咨詢等模式。(牽頭單位:市衛健委)支持符合條件的“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積極推進我市“互聯網+”醫療服務醫保支付工作。(牽頭單位:市醫保局)

      十五、武漢市提升創新服務保障。爭創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爭設國家級藥品和醫療器械區域審評檢查分中心,爭取國家各類重大改革創新試點,并按照要求予以配套支持。(牽頭單位: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進一步支持世界大健康博覽會等展會論壇發揮作用,推動招才引智、招商引資和要素集聚(牽頭單位:市衛健委;配合單位:市委組織部〈招才局〉、市招商辦、市科技局)。建設武漢市醫學倫理專家委員會,健全醫療衛生機構醫學倫理審查制度。(牽頭單位:市衛健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局)

      十六、武漢市鼓勵企業并購重組。武漢市積極支持企業通過并購重組做大做強,對企業完成并購重組后次年銷售收入增量部分給予一定比例的資金支持,單個項目支持資金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牽頭單位:市經信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鼓勵各類機構通過證券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形式參與企業并購重組。(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各區人民政府)

      十七、武漢市精準引進創新人才。精準引進行業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支持高層次人才申報國家和省、市重大人才工程項目,根據入選人才層次分別給予相應的資金支持。(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招才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市衛健委,市科協)發揮院士專家等高端人才優勢,對其引領的重大科技創新和產業化項目,給予“量體裁衣”式個性化精準支持。(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衛健委,市科協)

      十八、武漢市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武漢市市級財政預算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支持全市大健康和生物技術產業發展。(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設立總規模300億元的武漢大健康和生物技術產業投資基金,發揮市區財政資金杠桿作用,撬動各類社會資本形成千億規模基金群。(牽頭單位:武漢產業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地方金融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支持企業依托多層次資本市場拓展融資渠道,鼓勵企業在滬深交易所上市、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及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局)

      本政策措施適用于在我市進行注冊登記,并從事生物醫藥、醫療器械、醫藥流通、生物農業、健康服務等領域的企業和機構,所支持的產品、技術等應當在我市實現產業化,相關政策與我市其他同類政策重復的,按照“從優、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本政策涉及的支持措施,由牽頭單位制定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鼓勵簡化申報流程,支持具備條件的政策條款“免申即享”;所涉及的支持資金由區級財政統一兌付,市、區兩級財政按照1∶1的比例結算。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為3年。



      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促進企業技術改造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

      為全面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新一輪企業技術改造的若干政策,加快推動全市企業轉型升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武漢市引導企業加大技改投入。武漢市對符合國家及省、市產業政策和全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指導目錄清單且納入我市工業投資統計,在建設期內(最長不超過兩年)設備投資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的投資項目,按照其生產性設備購置與改造投資的8%給予最高不超過80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資金市、區各承擔50%。已獲得省級同類財政專項資金支持或者融資支持的項目,不再重復支持。(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風景區管委會,下同〉,市財政局、市經信局)

      二、武漢市鼓勵企業智能化改造升級。武漢市對符合國家及省、市產業政策和全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指導目錄清單且納入我市工業技改投資統計,建設期內(最長不超過兩年)設備投資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智能化改造項目,按照其生產性設備投資及研發投入總額的8%(其中研發投入不超過設備投資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專項資金支持,資金市、區各承擔50%。武漢市對獲得省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或者融資支持的投資項目,按照省級支持資金額度的20%予以獎勵。武漢市對認定為全球燈塔工廠的企業,給予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認定為市級標桿智能(鏈主)工廠的企業,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認定為市級智能化改造的示范項目,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200萬元。(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財政局、市經信局)

      三、武漢市加強先進裝備在技改中的推廣應用。武漢市結合我市產業創新特點和產業化能力,每年度編制完善全市工業智能化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鼓勵支持企業技改項目優先使用目錄產品,對采購目錄中的產品實施智能化改造并符合我市智能化改造專項資金支持標準的項目,相關產品支持比例由8%提高至30%,單個企業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資金市、區各承擔50%。(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財政局、市經信局)

      四、武漢市培育智能化改造診斷服務平臺。武漢市鼓勵搭建工業技術改造項目咨詢診斷服務平臺,每年遴選一批智能化改造專業診斷服務機構,免費為企業開展咨詢診斷并“一企一策”謀劃技改項目,分行業、分類型組織實施。按年度對診斷服務機構服務的企業數量、項目立項數量、項目投資額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依據考核結果實施獎勵,考核年度內每個機構獎勵資金不超過3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五、武漢市鼓勵企業對標實施技改。武漢市對實施技術改造后獲批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單項冠軍產品,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武漢市對首次獲批或者復核獲批國家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工業互聯網、制造業“雙創”、綠色工廠等國家試點示范的企業或者項目,分別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批國家、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上述獎勵類企業或者項目,在取得國家或者省級批復后,按照“免申即享”落實獎勵資金,不再要求企業二次申報。(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六、武漢市支持企業通過技改做大做強。武漢市對實施技術改造后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00億元、500億元、100億元、50億元的工業企業,獲得省級獎勵資金的,我市按照1∶1比例給予配套支持,實行“免申即享”落實獎勵資金。(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七、武漢市支持“零增地”技改。允許“零增地”技改項目先建后驗、按需報審、容缺后補,在不改變工業用途的前提下,零增地技改項目廠區范圍內容積率、廠房高度不再設定上限指標限制,綠地率指標由園區實行總體統籌。對符合城鄉規劃審批要求、在原用地范圍內的“零增地”技改項目,增加建筑面積部分不再增收土地出讓金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城建局、市園林林業局,各區人民政府)

      八、武漢市優化技改項目審批程序。推進區域評價制度,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前提下,全面推行開發區、工業園區、產業功能區投資項目報建審批區域性統一評價工作,由區人民政府開展區域規劃環評、水土保持、礦產壓覆、文物保護、地質災害危險性、地震安全性、氣候可行性、洪水影響等評價評估事項,對入駐區域內符合整體規劃和功能定位、屬于主導產業的投資項目,區域性統一評價成果可應用于單個投資項目。入駐項目涉及對生態環境、安全生產等有重大影響的特殊行業或者高于區域性統一評價標準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推進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改革,全市范圍內國家級開發區、省級開發區以及其他工業集中區全面推行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制度。工業技改項目從取得規劃設計條件到獲取施工許可證,審批時間原則上壓縮至10個工作日以內。(責任單位:市城建局、市政務服務大數據局、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文旅局、市應急局、市氣象局,各區人民政府)

      九、武漢市常態化落實技改支持政策。提高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率和資金申請的便捷性,改革專項資金每年度一次性計劃、集中受理、集中審核、集中撥付制度,實行企業技改項目主體工程完工后即可申報、即報即審制度,由各區人民政府定期兌現。支持企業實施的多個技改項目歸并后集中申報,每個年度內單一企業最高支持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財政局、市經信局)

      十、武漢市加大技改融資支持力度。充分發揮市級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和政策性風險補償資金池對新技術、新產業的支持作用,將符合政策支持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技改項目納入政策性融資擔保貸款范疇,對各金融機構開展政策性融資擔保、融資擔保貸款、線上信用貸款業務產生的實際風險損失給予補償。加大對市級技術改造項目入庫的支持力度,對入庫技改項目發生的技改類銀行貸款,按照成長性工業企業融資政策標準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局、市財政局、市經信局、市統計局,各區人民政府)

      本政策涉及的非獎勵類項目,由各區人民政府負責項目的申報、受理、核查、認定和資金兌現,市級承擔的支持資金通過財政轉移支付方式下達各區。市經信局負責編制更新全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指導目錄清單和工業智能化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招商協議執行期內的投資項目,依據招商協議落實投資政策,不再重復支持。鼓勵各區制定區級支持企業技術改造的專項政策。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我市已出臺的促進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有關規定與本政策不一致的,按照本政策執行。



      武漢市“5G+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4年)

      政策措施

      (一)武漢市支持標識解析應用。武漢市支持市內二級節點開展標識解析標桿應用建設,單個二級節點形成不少于兩項智能化生產、網絡化協同、個性化定制、服務化延伸、數字化管理等典型集成創新應用,或主動標識載體、工業APP等標識融合解決方案,新增接入企業不低于100家,新增注冊量不低于1億,日均解析量不低于60萬。單個二級節點支持不高于200萬,全市標識解析年獎勵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二)武漢市支持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武漢市對于獲評國家“雙跨”(跨區域跨行業)工業互聯網平臺的工業或軟件企業,一次性獎勵500萬元。武漢市對組建“1+5+N”工業互聯網聯合體,服務企業數超過200家且設備連接數超過5000臺套的平臺,按照平臺上年度服務收入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各區、開發區)

      (三)武漢市支持企業上云。武漢市鼓勵企業將研發設計、生產制造、運營管理等核心業務向云平臺遷移;在全市范圍內遴選并支持一批上云標桿平臺(企業),武漢市對于服務本地工業企業100家以上,按照上年度服務收入的20%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四)武漢市支持企業智能化改造。圍繞重點行業,樹立“5G+工業互聯網”的智能化改造典型示范,武漢市對入選智能化改造示范項目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五)武漢市支持重大標桿項目。武漢市對于獲評國家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制造業“雙創”平臺、工業互聯網、物聯網、工業大數據應用、標識解析節點等試點示范平臺(企業),國家級“5G+工業互聯網”試驗工廠等項目,采取事后補助的形式,一次性獎勵100萬元,由市、區各承擔50%。(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各區、開發區)

      (六)武漢市支持工業互聯網應用。武漢市鼓勵和支持工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開發承載工業知識和經驗,滿足特定需求的100個工業應用軟件,實現工業技術軟件化。每年征集并推薦一批工業APP典型應用案例,對獲評省級工業APP典型應用案例和全國工業互聯網APP優秀解決方案的個人、團隊或企業,分別配套獎勵10萬元和3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七)武漢市支持企業開展貫標認定。武漢市鼓勵和支持工業企業開展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積極參與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貫標、工業控制系統信息安全防護貫標等,按照證書級別從低到高分別獎勵10萬元、15萬元、20萬元、25萬元和30萬元;證書升級按差額獎勵,對實施分級評估前(或未實施分級認證)首次獲證工業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八)武漢市支持智慧園區為特色的新兩園建設。鼓勵園區建設、運營單位利用5G、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等新技術實施數字化改造,賦能產業發展、完善產業功能區服務,提升智能化服務水平,對于新兩園建設中智慧園區成績突出的,優先納入五星級標準。(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九)支持5G+工業互聯網重大活動。對于重大的5G、工業互聯網項目,或重要的會議、展覽、賽事等活動,報市政府審定后,給予重點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上述就是臥濤科技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24年武漢市企業獎勵補貼扶持政策具體細則內容了,有申報意向的武漢市各區縣朋友們,直接聯系小編咨詢就可以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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