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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24年恩施州企業獎補匯編!恩施州企業獎勵補貼相關政策申報指南匯總,如果恩施州各地區的朋友們想要申請文中所提及的獎補資金扶持項目的話,可以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小編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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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經濟穩健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一、幫扶中小微企業紓困解難。設立1億元州級中小微企業應急轉貸紓困基金,鼓勵縣市設立中小微企業應急轉貸紓困基金。恩施州支持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原則上全部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5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5%。持續推進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推動有需求的中小企業憑中標(成交)通知書和政府采購合同向金融機構“無擔保、無抵押”融資,千方百計為中小企業開展政府采購活動融資提供便利。(責任單位:州財政局、州國投公司、州地方金融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二、加大金融要素保障。加大對市場主體支持力度,力爭2024年全州新增貸款190億元,高于全省平均增速,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全州各項貸款增速。對銀行業金融機構2024年新發放的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首次貸款,積極申報省財政給予獎勵。鼓勵銀行適度讓利,支持縣市加強貼息,貼息后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首貸戶利率不超過4.35%(已享受財政貼息政策的不再享受“首貸戶”貼息),州財政給予縣市貼息金額30%貼息獎補。鼓勵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設立政府性投資引導基金,積極與省級引導基金合作,支持州內重點企業、重點產業、重點領域發展。恩施州加大上市市場主體獎勵支持力度,對滬深北交易所上市企業分階段獎勵1000萬元,新增省級上市后備“金種子”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省級上市后備“金銀種子”企業利用債券等方式在資本市場融資給予融資規模2‰、最高不超過30萬元補貼。(責任單位: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州財政局、州地方金融局、恩施銀保監分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三、加強土地要素保障。恩施州加快土地儲備整理,強化“標準地”儲備,推行“凈地”供應,實現“即時可供、供即能用”。產業用地可以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彈性年限方式供應。在各類產業園區、開發區深化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實行“五證同發”,縮短企業拿地時間,節約拿地成本。新出讓土地可按不低于底價的10%確定競買保證金,允許以銀行保函代替競買保證金。對商服、娛樂、住宅、工業用途等公開出讓的地塊可實行用地預申請制度,發布預出讓公告。對未完成開發投資總額25%以上的出讓土地,支持按照先投入后轉讓原則,依法依規辦理預告登記,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深化區域性統一評價評估,企業免費共享評價成果。(責任單位: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發改委,各縣市人民政府)
四、加強勞動力要素保障。恩施州對小微企業吸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給予其單位繳納部分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對中小微企業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含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分別給予企業和個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業補貼。對首次創業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帶動就業3人以上的返鄉創業人員,按規定給予5000元一次性扶持創業補貼。鼓勵縣市出臺政策對春節期間(2024年1月21日—1月27日)正常生產經營的規模以上企業堅守崗位的一線員工給予相應補貼。對符合條件的創業就業個人、合伙創業人和小微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的貸款,并按規定進行貸款貼息。(責任單位:州人社局、州財政局、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各縣市人民政府)
五、支持數字經濟發展。恩施州全力支持州內企業參與省級云資源云服務供應商遴選,積極爭取省級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和上云服務券支持,激發企業數字化創新發展內生動力。鼓勵州內企業開展信息化改造,打造產業數字化典型應用場景,新增“上云”企業100家、省級兩化融合試點示范企業8家。對總部新落戶恩施州的全國電子信息百強、軟件百強、互聯網百強等數字龍頭企業,州財政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在爭取省級獎補500萬元的基礎上)。(責任單位:州經信局、州商務局、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六、著力擴大有效投資。恩施州對接中央、省投資政策,搶抓政策機遇,著力推進項目建設,力爭2024年實施億元以上州級重點項目400個以上,確保固定資產投資同比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力爭投資總量突破800億元。加快項目前期工作,加強向上對接爭取,力爭2024年爭取中央和省預算內資金15億元以上,新增政府專項債券40億元以上。積極推報優質PPP項目,爭取省級獎勵資金。(責任單位:州發改委、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七、鼓勵中小企業提能升級。恩施州開展企業數字化轉型免費診斷服務,支持企業申報省級工業技改補助。支持恩施高新區制造業企業加大技改投資力度,對設備改造投資500萬元以上、符合“五化”方向的技改項目,按照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補貼,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爭取到省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資金的項目,在省級補助的基礎上補足至10%。開展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對新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新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加強中小微企業培育,鼓勵縣市出臺新增規上(限上)入庫企業(含商貿大個體)獎補激勵政策,州財政對每個企業給予1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州經信局、高新區管委會、州發改委、州商務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八、支持特色農業企業發展。恩施州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分別按照每個企業60萬元、10萬元的標準進行獎勵;對在直轄市、省會城市、經濟特區新開設“恩施硒茶”(“恩施玉露”“利川紅”)、“恩施土豆”等恩施特色農產品品牌形象店的首家店鋪,按照每家店鋪5萬元的標準進行獎補。(責任單位:州農業農村局)
九、激活市場消費氛圍。恩施州繼續落實“惠購湖北”消費券政策,推動超市、商場、餐飲消費滿減優惠,帶動家電和電子產品消費,有效激發消費活力。鼓勵縣市開展“荊楚購·精彩全年”活動,圍繞重點節慶時點、重點消費領域,舉辦各類促消費活動,州財政給予不高于20%的補助(省財政補助50%)。對批發、零售行業限上企業年度銷售額前10名且實現正增長的,分別獎補10萬元;住宿、餐飲行業限上企業年度營業額前5名且實現正增長的,分別獎補5萬元。(責任單位:州商務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十、支持會展業發展。恩施州鼓勵縣市對縣域內舉辦國際性(全國性)賽事活動、省級活動,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的獎勵,州財政給予縣市獎補金額50%的獎補;對“一縣一品”特色體育賽事活動,給予縣市一次性不超過10萬元補貼。對在州城舉辦天數(不含布撤展時間)3天以上、規模在100個標準展位以上(每個標準展位為9平方米)的展覽項目,州財政給予每個標準展位100元的獎勵。鼓勵縣市出臺獎勵政策。(責任單位:州文旅局、州商務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十一、延續汽車促消費政策。恩施州延續全省促進汽車消費政策至2024年3月底,進一步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鼓勵縣市聯合汽車銷售企業、成品油零售企業、保險公司等,通過發放購車補貼、汽車消費券、購車贈送加油保險優惠券等措施促進汽車消費。(責任單位:州商務局、州經信局,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
十二、支持“走出去”和“引進來”。恩施州積極開展“百團千企走出去拓市場抓訂單”活動,全力推進境內外招商引資、項目對接、商務洽談等活動。繼續落實支持外貿外資企業發展政策,促進外向型經濟增長提速。鼓勵縣市出臺支持企業降低貿易成本獎補政策,對年出口500萬美元以上投保中國信用保險生產型企業的保費、通過中歐班列年出口100萬美元以上生產型企業的運費、跨境電商年在線交易額500萬美元以上租賃海外倉企業的租賃費給予獎勵,州財政對縣市獎勵金額給予50%的獎補。對在我州當年成立并發生實際投資的對外投資項目給予10萬元“開口破零”補貼。全力推進“大招商、招大商”,圍繞省“三高地兩基地”和州“五大產業”,加快強鏈補鏈穩鏈,著力招引一批固定資產投資10億元以上的重大產業項目,州財政對完成單個固定資產投資10億元(含10億元,下同)以上30億元(不含30億元,下同)以下的項目,每個給予縣市獎勵1000萬元;對完成單個固定資產投資30億元以上50億元以下的項目,每個給予縣市獎勵1500萬元;對完成單個固定資產投資50億元以上的項目,每個給予縣市獎勵2000萬元。(責任單位:州商務局、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十三、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恩施州建立房地產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采集房地產數據信息,做好房地產運行情況分析。合理配置金融、土地等要素資源,落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和促進房地產健康發展一攬子政策,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住房需求。積極推進“保交樓”,嚴格落實“保交樓”項目“一樓一策”,科學合理分配“保交樓”專項借款資金,壓實項目實施主體責任,推動住宅項目加快建設交付。堅持以需定供定數量、職住平衡保質量,加快解決基本公共服務人員住房問題。結合城市更新、城市老舊管道更新改造,爭取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支持286個老舊小區改造。(責任單位:州住建局、州國投公司,各縣市人民政府)
十四、鼓勵旅行社“引客入恩”。對2024年組織游客在本州住宿2晚及以上、游覽本州2個及以上景區(經營性3A級以上)、全年累計接待5000人及以上,無重大投訴、無安全事故的旅行社,排名1—3名,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20萬元;排名4—10名,每家獎勵10萬元;排名11—20名,每家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州文旅局、州財政局)
十五、加快交通物流體系建設。恩施州引導物流企業依法有序兼并組合,打造恩施物流龍頭企業。對全州增長速度位列前一、二、三名的物流龍頭企業分別獎補30萬元、20萬元、10萬元。鼓勵縣市出臺對新增規上公路貨運、多式聯運企業和貨運代理企業的獎補政策,州財政給予縣市獎補金額20%的獎補。落實省公路貨物周轉量綜合評價獎補機制,培育壯大公路貨運企業,引導龍頭企業爭取50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的省級一次性獎勵。鼓勵縣市出臺支持政策,州財政給予縣市獎補金額30%的獎補。及時撥付民航航線獎勵資金,緩解民航企業現金流壓力。(責任單位:州交通運輸局、州發改委,各縣市人民政府)
十六、全面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全面落實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增值稅留抵退稅、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稅費等政策。2024年,恩施州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享受財政補助的創業創新基地、公共服務平臺、孵化機構,對承租其房屋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1個月租金減免、3個月租金緩繳政策,持續助力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解難。對受疫情影響未及時繳費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4年3月底前落實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并免收滯納金優待政策。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支持園區、商業綜合體等統一打包參與市場化交易,通過市場手段降低企業用電成本。鼓勵縣市開展轉供電主體“轉改直”改造,州財政對完成改造的主體按照1萬元/個的標準給予獎補。(責任單位:州稅務局、州財政局、州政府國資委、州經信局、州住建局、州發改委、州市場監管局、國網恩施供電公司、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除有明確執行期限的,相關措施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關于鼓勵和支持工業經濟發展十條措施(試行)
為扶持縣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穩運行促突破和重點培育工業企業達產進規,加快形成縣域骨干稅源,根據國家、省、州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措施。采礦、水電、風電、光伏類企業不享受本文件所涉獎勵政策。
第一條??進規達效支持
恩施州企業首次進規一次性獎勵15萬元,當年實繳稅收(指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合計,下同)100萬元以上的再獎勵10萬元;產值首次過0.5億元、1億元、2億元、5億元、10億元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40萬元、60萬元獎勵。
第二條??穩產運行支持
恩施州對當年產值增速超過30%,且產值絕對增量超過1000萬元的,每增長1000萬元獎勵5萬元(四舍五入取整),單家企業最高獎勵20萬元。企業每季度產值同比增幅達到30%、50%、100%,且全年產值增速不低于20%、產值與應稅銷售收入差距在1.3倍以內的,每季度分別給予0.5萬元、1萬元、2萬元獎勵。
第三條??技術改造支持
恩施州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升級,且設備投資達到200萬元以上的,在項目投產并經行業主管部門驗收后,按設備投資額的20%給予獎勵;享受省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補助的技改投資項目,縣級財政采取補足差額方式獎勵至20%,單家企業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新增工業用地進行技術改造升級的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達5000萬元(含)以上,在項目投產運行滿1年并達到“畝產論英雄”(城市規劃區內投資強度達到200萬元/畝、稅收不低于15萬元/畝、建筑容積率≥1.0,城市規劃區外投資強度達到100萬元/畝、稅收不低于10萬元/畝、建筑容積率≥1.0)要求的,按10萬元/畝給予“畝產論英雄”獎勵。
第四條??標準廠房租金支持
恩施州企業租賃磚混多層標準化廠房租金按一樓5元/平方米/月、二樓及以上3元/平方米/月繳納;租賃鋼構廠房租金按8元/平方米/月繳納,配套用房租金按2元/平方米/月繳納。企業年度實繳稅收達到150元/平方米/年的,采取先繳后補方式,補助50%租金;企業年度實繳稅收達到250元/平方米/年的,采取先繳后補方式,補助100%租金。
第五條??財稅融資支持
恩施州企業年度實繳稅收達到100萬元以上且增幅超過20%的,每家獎勵15萬元(與第四條不重復享受)。從事非限制和禁止行業的企業,從取得第一筆營業收入起,免征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主營業務屬《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2020年本)》中規定項目,且其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60%及以上的企業,三年內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縣級融資擔保平臺擔保費率按1%收取,不再收取保證金、調查費、資料費等。
第六條??物流運輸支持
恩施州企業當年應稅銷售收入達到2500萬元以上的,按照年度實繳稅收地方留成部分的10%對物流運輸費用予以補貼,單家企業每年補貼額度不超過50萬元。
第七條??平臺建設支持
恩施州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州級科技孵化器,分別一次性補助80萬元、40萬元、10萬元;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別一次性補助50萬元、30萬元;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分別一次性補助30萬元、15萬元;對新認定為綠色工廠、智能制造示范企業(車間)、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或單項冠軍產品企業,一次性補助15萬元;對新認定為省級上云標桿企業,一次性補助10萬元;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兩化融合”示范企業,分別一次性補助20萬元、5萬元;對新認定為省級、州級企校聯合創新中心,分別一次性補助10萬元、5萬元;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州級星創天地,分別一次性補助20萬元、10萬元、5萬元;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分別一次性補助20萬元、10萬元。
第八條??自主創新支持
恩施州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補助20萬元,復審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家補助10萬元;對企業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引進科技成果并在我縣實現轉化的,按企業技術合同交易實際支付費用的10%予以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年度研發投入達到50萬元以上且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重不低于1.5%的企業,按研發投入總量和增幅排名,前三名的分類分別給予10萬元、7萬元、4萬元獎勵。企業新取得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且具備獨立產權的,分別補助4萬元/件、0.7萬元/件,每家企業每年獲得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補助最高分別不超過12萬元、3.5萬元。企業自主全職引進研發人才且為企業取得工藝提升、發明專利、標準體系等研發成果的,每引進1人補助5萬元。
第九條外經外貿支持
恩施州對承擔并協助完成全縣外貿出口任務的企業,按當年海關統計口徑及主管部門核定的外貿目標,本縣自營產品出口的,每出口1美元獎勵0.1元人民幣,每代理出口1美元獎勵0.04元人民幣。
第十條參展參賽支持
恩施州鼓勵縣內企業參加政府組織的各類展會,縣內每次補助0.2萬元/家,州內縣外每次補助0.3萬元/家,省內州外每次補助1萬元/家,省外每次補助3萬元/家,國外每次補助7萬元/家。鼓勵企業參加創新創業大賽,在國家級、省級、州級創新創業大賽中獲獎(一、二等獎)的,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3萬元。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試行期2年,巴東縣已出臺的相關規定與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為準。
(二)本文件由巴東縣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負責解釋,實施過程中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發生變化的,涉及條款按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執行。
(三)本文件涉及的產值以統計直報平臺數據為準,由縣統計局在次年1月提供;應稅銷售收入、研發投入、實繳稅收等數據以稅務平臺數據為準,由縣稅務局在次年1月提供。第十條對限額以上及重點培育商貿企業同樣適用。
(四)新招商落戶工業企業優先適用《巴東縣招商引資產業扶持辦法(試行)》(巴政辦發〔2022〕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