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和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3〕23號)要求,現轉發《市經信局關于組織開展工信部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和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工作的通知》,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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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分公司地址:東湖新區茅店山西路創星匯科技園A棟468室
一、申報與復核條件
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復核)需同時滿足以下指標:
(一)專業化指標。堅持專業化發展道路,長期專注并深耕于產業鏈某一環節或某一產品。截至上年末,企業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3年以上,主營業務收入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不低于70%,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
(二)精細化指標。重視并實施長期發展戰略,公司治理規范、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生產技術、工藝及產品質量性能國內領先,注重數字化、綠色化發展,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供應鏈管理等環節,至少1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取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或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產品認證(國際標準協會行業認證)。截至上年末,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
(三)特色化指標。技術和產品有自身獨特優勢,主導產品在全國細分市場占有率達到10%以上,且享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擁有直接面向市場并具有競爭優勢的自主品牌。
(四)創新能力指標。(滿足一般性條件或創新直通條件。)
1.一般性條件。需同時滿足以下三項:
(1)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1億元以上的企業,近2年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5000萬元—1億元的企業,近2年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5000萬元以下的企業,同時滿足近2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8000萬元以上,且研發費用總額3000萬元以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比重50%以上。
(2)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設立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擁有2項以上與主導產品相關的Ⅰ類知識產權,且實際應用并已產生經濟效益。
2.創新直通條件。滿足以下一項即可:
(1)近三年獲得國家級科技獎勵,并在獲獎單位中排名前三。
(2)近三年進入“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國50強企業組名單。
(五)產業鏈配套指標。位于產業鏈關鍵環節,圍繞重點產業鏈實現關鍵基礎技術和產品的產業化應用,發揮“補短板”“鍛長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六)主導產品所屬領域指標。主導產品原則上屬于以下重點領域:從事細分產品市場屬于制造業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關鍵軟件、先進基礎工藝、關鍵基礎材料和產業技術基礎;或符合制造強國戰略十大重點產業領域;或屬于網絡強國建設的信息基礎設施、關鍵核心技術、網絡安全、數據安全領域等產品。
(七)其他指標。
1.申報企業應為東湖高新區有效期內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含原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2.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3.對于已列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或產品的企業,不再推薦。
4.與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存在控股關系的企業,以及同一集團內生產相似主導產品企業,不予推薦。
二、申報與復核要求
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和復核采取線上填報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線上與線下數據應保持一致。申報或復核企業應在3月15日至4月10日登陸工業和信息化部線上系統在線填寫“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附件1)或“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附件2)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申報或復核企業完成網上填報后,應在線打印申請書5份、佐證材料3份,其中3份申請書和3份佐證材料合訂膠裝成冊,另2份申請書單獨裝訂。同時填寫《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匯總表》(附件3)或《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情況匯總表》(附件4)(書面蓋章版各1份,無需裝訂)。上述材料于4月4日17:00前報送至東湖高新區企服局(光谷政務中心7號樓7012)。過期不予受理。
三、工作要求
各園區辦要積極動員,通知園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應報盡報。高度重視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日常培育工作,按照工信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工信部企業〔2022〕63號)要求,做好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