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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業動態

      黃石市新型研發機構獎補支持政策匯編,2024年申報條件指導

      文字:[大][中][小] 手機頁面二維碼 2023/3/6     瀏覽次數:    
      黃石市新型研發機構有很多類,包括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產業創新聯合體、專業型研究所、產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申報都有不少的獎補可以拿哦,下文簡單介紹幾類申報條件以及各類新型研發機構給予的獎勵補貼標準,需要更詳細的腎寶片條件分析或者了解企業是否符合要求可以直接聯系小編分析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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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石市各類新型研發機構獎勵補貼政策
      一、支持創新主體培育
      對當年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獲批為省級百強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納入“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1萬元一次性獎勵。
      鼓勵各縣(市、區)結合實際對當年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和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獎勵支持。
      二、支持科學研究與技術服務業發展
      對首次進規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建設
      對當年備案的市級主導產業技術研究院給予200萬元支持,以后每年度績效評價合格等次以上的按優秀、合格等次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后補助支持,對不合格等次的予以摘牌。
      對新備案(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產業創新聯合體、專業型研究所、產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研發機構分別給予3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備案的省級企校聯合創新中心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省級以上平臺按認定時序予以首次獎勵,同級平臺不重復獎勵。
      對新備案的市級重點實驗室、企校聯合創新中心(企業技術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非市主導產業技術研究院等研發機構,給予10萬元補助支持。對市級規上制造業企業研發平臺由市科技局牽頭,會同市發改、經信共同認定授牌。
      各縣(市、區)認定的研發機構,由各縣(市、區)制定政策給予獎勵支持。
      對重大創新研發平臺建設“一事一議”。
      黃石市企業申報省重點實驗室條件要求
      (一)定位方向
      1.發展定位清晰。堅持“四個面向”,主攻領域符合省委、省政府科技創新規劃和現代產業體系建設戰略需求,以解決事關我省重大需求背后的科學問題為使命任務。
      2.研究方向明確。圍繞國家和省在本領域的戰略需求和重大任務,找準建設目標、凝練科學問題、確立研究方向。
      (二)建設基礎
      1.具有較好的學術研究基礎,在省內能引領同類學科發展。(1)依托單位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近三年應承擔過與研究領域相關的國家級基礎研究項目3項以上,獲得授權發明專利3項以上,至少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1項。(2)依托單位為醫院的,除滿足條件(1)外,應是三級甲等醫院。(3)依托單位為企業的,原則上應具備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為本行業領軍企業,具有開展應用基礎研究能力;企業當年銷售收入達到5億元以上,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5%以上或研發投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近五年承擔過國家重大科研項目,累計獲得專利授權5項以上,其中發明專利3項以上。
      2.具有高水平的研究團隊。至少擁有30人以上固定研究人員,其中高級(含)以上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人員比例不低于總人數的50%。有本研究領域高水平的學術帶頭人,獲得過省級以上人才計劃支持。依托單位為高等院校的,原則上在所屬學科領域應有碩士學位授予權。依托單位為企業或科研院所的,應具有合作培養研究生的條件和基礎。
      3.創新機制完備。擁有相對獨立的管理機構,實行主任負責制,擁有科學規范的管理運行制度,建有促進科技創新和產學研融通發展的配套政策機制。
      (三)條件保障
      1.具備良好的科研實驗條件,人員與用房相對集中。實驗室的場地面積達到1000 平方米以上;科研儀器總價值(原值)在1000萬元以上。
      2.依托單位能夠穩定支持實驗室開展工作,在物理空間、人員聘用、科研任務、科研投入、條件配置、成果轉化、專有政策等方面給予實驗室必要保障,依托單位近兩年經費投入每年不少于50萬元。
      黃石市企業申報省技術創新中心條件要求
      1. 牽頭單位具有行業公認的技術研發優勢和較強的代表性,改革創新積極性高,具有承擔國家或省級重大科技項目的經驗,在申報建設領域具有省級及以上創新平臺支撐,有持續的研發投入,有廣泛聯合產業鏈上下游和產學研各方、整合創新資源、形成創新合作網絡的優勢和能力。
      2. 近三年與相關產業領域企業合作開發或技術轉讓項目數量不少于10項;已有高水平科研成果產生并應用,具有相關領域核心技術知識產權數不少于10項。牽頭單位為企業的,應運營正常、業績優良,近三年平均年銷售收入不低于3億元(農業領域不少于2億元),年平均研發投入不低于1500萬元(農業領域不少于1000萬元)。
      3. 牽頭單位要有先進的研發基礎設施、儀器設備和高端人才,能夠為技術創新提供較完善的支撐能力。其中,研發、辦公場地總面積不少于3000平米。
      4. 有高水平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研發人員不少于50人(不包含臨時人員、在讀學生),其中中高級職稱人數或碩士以上學位人數占研發人數的比例不低于50%。中心主任(總經理)具有豐富的科研、管理經驗,并獲得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
      5. 有明確的組織架構,一般采取“中心(本部)+若干專業化創新研發機構”的模式,有科學合理的章程或規章制度,以及決策、經營、財務、人事、項目等管理制度,激勵和利益共享機制,風險共擔合作機制,技術轉讓、知識產權保護等規定。
      6. 聯合共建省技術創新中心的,牽頭單位與共建單位須簽訂共建協議,確定聯合共建的方式、人員、任務分工以及各自權利和義務等。
      7. 建設單位近三年未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生態環境問責等情形。
      黃石市企業申報省企校聯合創新中心條件要求
      1、企業在武漢市內注冊,屬于獨立法人資格的規上工業企業;
      2、企業和高校、科研機構具有3年以上合作經歷或者簽訂了長期穩定的合作協議,組織機構健全和規章制度完善;
      3、具有結構合理的研發隊伍,研發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高校或科研機構的研發人員不少于20%;
      4、具有良好的技術研發試驗條件,高校、科研機構應為企校聯合創新中心提供必要的檢測、分析、測試手段和相對集中的設施場所;
      5、企業投入的研發經費,在企校聯合創新中心成立后的三年內不少于100萬元。各區根據上述《湖北省新型研發機構備案管理實施方案》中的有關條件,推動建設一批本級企校聯合創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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