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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關于印發武漢經開區“助跑計劃”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機頁面二維碼 2023/2/3     瀏覽次數: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制造強國戰略重要論述精神,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工信部企業〔202263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武漢市促進中小企業穩健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規〔20215號)、《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促進企業技術改造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武政規〔202114號)等文件精神,推動武漢經開區制造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助力企業穩增長,加快建設“智造車谷”,制定以下支持措施:

      即日起,注冊臥濤網,2023年開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十年高企申報經驗,更有持續更新最新各歸口補貼政策,一手政策消息隨時掌握!

      【臥濤科技:項目申報、專利商標版權代理、軟件著作權代理(不過包退)、科技成果評價、各類標準化(參編)代理、軟件開發、商業計劃書、工商注冊財稅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兩化融合、企業信用修復、ISO體系認證等。】

      理免費咨詢熱線:15656027219(微信同號)

      分公司地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茅店山西路創星匯科技園A468

      總部合肥,分公司:南京、蘇州、武漢、成都、長沙

      一、支持企業生產用房

      (一)工業廠房租賃補助

      對注冊(遷入)時間不超過3年、年度財政貢獻達3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其滿足注冊(遷入)之日起累計新增設備投資500萬元以上或者已納入本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在區內租賃工業廠房(租賃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租賃期限不少于1年)用于生產制造的,按照企業實際年租金的5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全年補貼總額不超過50萬元。獲得補貼后次年的產值增幅達30%以上的,可累計補貼2年。享受補貼的用房不得對外租售或者改變用途。

      二、支持企業擴大規模

      (二)工業產值增幅獎勵

      對上一年度產值過2000萬元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按照其增幅分別給予獎勵:

      上一年度產值過2000萬元且增幅達到40%以上的,給予8萬元獎勵;

      上一年度產值過5000萬元且增幅達到30%以上的,給予10萬元獎勵;

      上一年度產值過1億元且增幅達到20%以上的,給予12萬元獎勵;

      上一年度產值過2億元且增幅達到15%20%30%及以上的,分別給予15萬元、20萬元、30萬元獎勵;

      上一年度產值過5億元且增幅達到15%20%30%及以上的,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40萬元獎勵;

      上一年度產值過10億元且增幅達到10%15%20%及以上的,分別給予40萬元、60萬元、80萬元獎勵;

      上一年度產值過50億元且增幅達到10%15%20%及以上的,分別給予8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獎勵;

      上一年度產值過100億元且增幅達到10%20%及以上的,分別給予200萬元、300萬元獎勵。

      (三)小進規獎勵

      對首次進入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對區外遷入我區的規上工業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

      (四)穩規獎勵

      對本政策實施后,進規當年起連續兩年年度營業收入均保持在15%以上增速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穩規獎勵。

      三、支持企業加大投入

      (五)工投項目入庫獎勵

      對新納入工業投資統計的重點項目,計劃總投資達到1億元的,獎勵2萬元。計劃總投資每增加1億元,對應增加獎勵1萬元,單個企業累計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企業安排不低于50%的獎勵資金對所在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及項目主要負責人給予獎勵。

      (六)工投和技改補助

      對獲得武漢市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按照所獲專項資金的50%進行區級配套補貼。

      對納入我區工業投資統計,建設期內(最長不超過兩年)固定資產投資(生產性設備投資不低于20%)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按照投資額的4%進行補貼,最高不超過600萬元;符合我區“強鏈、補鏈、延鏈”產業導向的項目可按投資額的6%進行補貼,最高不超過800萬元。

      對納入我區工業投資統計,建設期內(最長不超過兩年)生產性設備投資達到1000萬元的技術改造項目,按照其生產性設備投資的6%進行補貼,最高不超過800萬元;符合我區“強鏈、補鏈、延鏈”產業導向的項目可按照其生產性設備投資的8%進行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對納入我區工業投資統計,建設期內(最長不超過兩年)生產性設備投資(含系統軟件投入)達到500萬元的智能化改造項目,按照其生產性設備投資及系統軟件投入總額(其中系統軟件投入不超過設備投資的20%)的8%進行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四、鼓勵企業轉型升級

      (七)智能化升級獎勵

      加速構建工業企業智慧工廠建設梯隊,對武漢市新認定的智能化改造示范項目、標桿工廠、燈塔工廠,分別獎勵50萬元、150萬元、500萬元。

      (八)綠色制造獎勵

      對經工信部認定并首次列入國家綠色制造名單的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對經工信部認定并首次列入國家綠色制造名單的綠色設計產品,每項產品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每家企業綠色設計產品累計最高獎勵50萬元。

      五、鼓勵企業提質升級

      (九)專精特新小巨人獎勵

      對首次獲評的創新型中小企業(須新落戶3年內的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30萬元、80萬元(逐級認定的企業在已獲得獎勵的基礎上給予差額獎勵)。

      對有效期滿重新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20萬元(逐級認定的企業在已獲得獎勵的基礎上給予差額獎勵)。

      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本區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

      (十)單項冠軍獎勵

      對首次獲得工信部“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和“單項冠軍產品”稱號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首次獲得湖北省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產品)稱號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

      (十一)質量品牌獎勵

      對獲得中國質量獎(全國質量獎)、長江質量獎、市長質量獎的組織或機構,分別給予20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獲得中國質量獎(全國質量獎)、長江質量獎、市長質量獎提名獎的組織或機構,分別給予100萬元、75萬元、50萬元獎勵。對獲得武漢名品的組織或機構,給予20萬元獎勵;對通過武漢市市場監管局認定的質量服務站,每年給予10萬元工作保障經費。

      (十二)標準研制獎勵

      對主持制定國際、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團體標準)的單位,分別給予100萬元/項、50萬元/項、30萬元/項、20萬元/項獎勵;對參與制定國際、國家、行業標準的單位,分別給予50萬元/項、25萬元/項、15萬元/項獎勵。

      六、促進產業鏈協作

      (十三)融入本地產業鏈支持

      鼓勵企業間協作配套,提高本地配套率。生產本區“強鏈、延鏈、補鏈”名單中產品的規上工業企業,首次進入區內無資產關聯的汽車整車制造企業供應體系,年度采購額不低于500萬元,且當年產值增幅高于全區平均增幅的,按年度采購額的5%給予供應方獎勵,單個供應方獎勵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七、保障企業成長要素

      (十四)貸款貼息支持

      對成長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當年產值增幅高于全區平均增幅,且地方財政貢獻同比正增長),當年在區內銀行或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新增的流動資金貸款,按照貸款發放日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30%給予貼息支持,貼息期限為發放之日至還款之日且不超過1年,貼息總額不超過100萬元且不高于企業實際支付利息,2年內不重復享受,且沒有通過其他渠道獲取當年區級貼息支持。

      (十五)平臺服務獎勵

      鼓勵經認定的國家、省、市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培育小微企業成長,示范基地入駐企業中每新增1家首次進規的工業企業,對基地獎勵1萬元。

      八、激勵企業管理團隊

      (十六)優秀管理團隊獎勵

      上一年度產值超過5億元、10億元、30億元、100億元、200億元、1000億元,且產值增幅高于全區整體增幅的規上工業企業,分別獎勵企業管理團隊5萬元、1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獎勵資金企業自行按比例獎勵給高管團隊或相關員工。

      (十七)鼓勵企業分轉子

      對母公司在區外的區內分公司性質工業企業,若上一年度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及以上,成立獨立法人企業的,一次性獎勵新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10萬元。企業安排不低于50%的獎勵資金對高管團隊或相關員工給予獎勵。

      九、支持企業開拓市場

      (十八)展會獎勵

      對由本區經信局組織參加國內、國外(境外)展會的企業,市財政給予展位獎勵的,按照市獎勵標準的100%予以配套;市財政無獎勵的,按照參展企業實際展位費和搭建費的50%給予獎勵。國內展會獎勵金額不超過5萬元/次,國外(境外)展會獎勵金額不超過10萬元/次。每家企業年度累計不超過50萬元。

      (十九)車谷造工業產品推廣

      設立5000萬“車谷造”推廣資金,開展“車谷造”汽車及其他工業產品宣傳推廣活動,助力區內工業企業開拓市場、營造氛圍。

      十、優化企業服務環境

      (二十)做好安全生產服務

      鼓勵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對新認定為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達標、二級達標、三級達標的規上工業企業,分別給予8萬元、5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一、附則

      本措施由武漢經開區管委會授權區經信局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具體操作以實施細則為準。在實施過程中,因與本區原有政策相關規定而產生不一致的,以本措施為準。本措施實施過程中,因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區相關規定調整而產生不一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區有關規定為準。

      本措施堅持以下原則:(一)支持與貢獻相適應。原則上本政策對企業的所有資金支持,與企業對本區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相適應。企業取得的支持資金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范使用,并用于本區企業發展。(二)不重復原則。符合本措施規定的同一事項或同一項目,同時符合本區多個扶持政策規定的,按照就高原則不重復執行。對通過本區“一事一議”享受的同類事項不重復享受,其中第六、七、十三、十五條條款享受“一事一議”協議的企業不重復享受。(三)守法守規。經企業所在園區認定,對近3年內在安全、環保、質量、社會穩定等方面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企業,視情節輕重,暫緩或取消政策兌現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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