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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關于開展2022年度宜昌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知識產權保險、暢通中小企業專利技術獲取渠道項目補貼申報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機頁面二維碼 2022/11/22     瀏覽次數:    

      按照《宜昌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實施辦法》《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宜昌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2020-2023年)的通知》,現就開展2022年度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知識產權保險、暢通中小企業專利技術獲取渠道項目補貼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代理免費咨詢熱線:18855127261(微信同號)

      (臥濤科技:項目申報、知識產權代理、軟件開發、商業計劃書、工商注冊、財稅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體系認證等)

      武漢分公司地址:東湖新區茅店山西路創星匯科技園A468

      一、補貼對象及標準

      (一)知識產權質押融資:

      1.在宜昌市城區(不含夷陵區)核準登記注冊的企業辦理符合《宜昌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實施辦法》規定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企業在還款付息后,可按合同簽訂當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50%予以貸款利息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貸款辦理了擔保或保險的,按實付擔保費或保險費的50%予以補貼。(市財政已經補貼的除外)

      2.銀行、擔保、保險機構在開展符合《宜昌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實施辦法》規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中發生風險損失的,銀行按本金損失的50%予以補貼,擔保和保險機構按代償損失的50%予以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3.對全市企業成功辦理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按不超過融資金額0.5%給予一次性評估費補貼,每筆不超過50萬元。

      (二)知識產權保險:對全市開展知識產權保險的企業給予不超過保險費用50%補貼(市財政已經補貼的除外)。

      (三)暢通中小企業專利技術獲取渠道:

      1.我市中小企業從市域外、非關聯企業以轉讓方式引進無法律爭議、符合國家技術和產業政策、并轉化實施的專利,按企業實際支付費用的20%給予補貼,同一企業累計補貼不超過20萬元。

      2.高校院所知識產權運營中心開展知識產權交易,每年按上一年度交易額的10%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3.為中小企業提供專利技術轉移轉化服務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每轉化1件給予1000元的獎勵。

      二、申報范圍

      此次申報補貼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知識產權保險、知識產權轉移轉化交易是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間發生的。上述項目已申請過補貼的,不得重復申報。

      三、申報材料

      (一)申報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貼息貼費的貸款企業應提交以下材料:

      1.材料明細目錄

      2.宜昌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補貼申請表;

      3.企業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4.用于質押的知識產權證書復印件;

      5.質押合同、借款合同、借款進賬單、擔保費/保險費支付憑證復印件,已償還貸款本金和支付相應利息憑證;

      6.專利權質押登記通知書;

      7.截止去年年底的納稅申報證明;

      8.項目實施情況報告;

      9.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二)申報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的銀行、擔保、保險機構應提交以下材料:

      1.材料明細目錄;

      2.宜昌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報告;

      3.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相關證明材料;

      4.知識產權質押備案登記文件、貸中審查、貸后檢查的相關記錄文件、符合監管部門要求的依法合規的損失認定文件、貸款盡職追償和知識產權質押處置的有效法律文件等與認定知識產權質押損失相關的法律文件;

      5.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三)申報知識產權保險的企業應提交以下材料:

      1.材料明細目錄

      2.知識產權保險補貼申請表

      3.保險合同和保單復印件;

      4.共有權人或許可人聲明;

      5.如委托試點保險公司代為申報的,應提交代為申領同意書。

      (四)申報獲取專利技術補貼的中小企業和服務機構應提交以下材料:

      1.材料明細目錄;

      2.暢通中小企業專利技術獲取渠道補貼申請表;

      3.企業營業執行副本復印件;

      4.企業引進專利技術交易憑證;

      5.企業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中國”網站上的信用公示信息截圖;

      6.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專利技術轉移轉化服務相關憑證。

      (五)申報暢通中小企業專利技術獲取渠道補貼的高校院所知識產權運營中心應提交以下材料:

      1.材料明細目錄;

      2.開展專利技術轉移轉化補貼申請表;

      3.知識產權交易清單;

      4.轉讓合同和轉讓款項的入賬憑證的復印件;

      5.開展轉移轉化中介服務的委托合同。

      四、申報要求

      (一)申報資料需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4份,復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申報單位需保證所提交資料和相關證明文件的真實性與準確性,如有不實之處,由申報單位承擔一切后果。

      (二)申報資料須在2022年12月2日17:30時前提交至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科,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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