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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市產業建圈強鏈人才計劃高端軟件與操作系統產業鏈項目申報條件、材料、流程和時間
2024年“成都市產業建圈強鏈人才計劃”高端軟件與操作系統產業鏈項目申報條件、材料、流程和時間安排整理如下,需要申報成都企業可隨時咨詢:
2024年“成都市產業建圈強鏈人才計劃”高端軟件與操作系統產業鏈項目申報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2024年“成都市產業建圈強鏈人才計劃”高端軟件與操作系統產業鏈項目申報名額分配
2024年度“成都市產業建圈強鏈人才計劃”高端軟件與操作系統產業鏈項目在工業軟件、基礎軟件、嵌入式軟件、重點行業應用軟件、新興平臺軟件5個行業領域遴選支持14名產業領軍人才。其中,“鏈主企業”支持名額原則上為8名;“產業鏈上下游關聯配套企業”支持名額原則上為4名;“招商引智企業(項目)”支持名額原則上為2名。具體支持名額及領域根據推薦情況進行合理調整。
二、2024年“成都市產業建圈強鏈人才計劃”高端軟件與操作系統產業鏈項目申報申報條件
(一)高端軟件與操作系統領域范圍
聚焦工業軟件、基礎軟件、嵌入式軟件、行業應用軟件、新興平臺軟件5個領域,重點在協同制造軟件、流體仿真軟件、核能仿真軟件、智能油氣軟件、智能建造軟件、操作系統軟件、數字車載軟件、軌道交通軟件、網絡安全軟件、智能電力軟件、數字政務軟件、民用航空軟件、數字健康軟件、智能機器軟件、地理信息軟件、數字金融軟件等子鏈范圍內組織評選。聚焦共性關鍵技術,重點在以下5方面共32項軟件技術方向組織遴選。
1. 工業軟件技術。數字線索和數字系統模型構建技術、設計仿真與底層計算邏輯技術、先進工程環境構建技術、智能制造系統構建技術、底層驅動及協議適配技術、工業云技術、工業大數據技術、工業軟件安全技術等。
2. 基礎軟件技術。操作系統、數據庫、數據挖掘與分析、人工智能算法、密碼算法、數字圖像處理算法、中間件等。
3. 網絡與信息安全軟件技術。基于軟件定義網絡(SDN)和網絡功能虛擬化(NFV)的新型網絡架構、基礎安全、網絡安全、系統安全、應用安全、數據安全等。
4. 應用軟件技術。嵌入式軟件、工具類軟件、數字文創軟件、行業應用軟件等。
5. 平臺軟件技術。云平臺、高性能計算、工控系統、軟件開發環境、分布式技術、虛擬仿真與可視化平臺、地理空間信息平臺等。
(具體可進一步參考國家標準 GB/T 36475)
(二)鏈主企業遴選條件
鏈主企業主營業務方向須屬于高端軟件與操作系統領域范疇,應為具備合作伙伴聚合號召能力、要素資源整合協調能力、應用場景規劃建設能力、解決方案運營推廣能力的領軍型企業,并符合以下條件。
1. 基本條件
(1)企業在我市依法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工商注冊滿3年以上,稅務解繳關系及統計關系均在我市;企業依法誠信經營,近三年(2021年—2023年,下同)無涉及安全、環保、稅收、統計等違法違規行為,無不良信用、行政處罰等記錄。
(2)企業近三年年均主營業務收入增長8%(含)以上且上一年度軟件業務收入10億元(含)以上,或在高端軟件和操作系統領域的研發經費投入達8000萬元(含)以上。
2. 參考加分條件
(1)企業自有涉軟專利和軟著情況。
(2)企業主導或參與國際、國家、行業、地方軟件相關標準制定情況。
(3)企業帶動上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情況;企業建設市級及以上創新平臺情況(如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企業建設市級及以上行業領域試點示范項目情況(如技術創新、雙跨平臺、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等試點示范企業)。
(4)企業參與市級及以上重大專項情況(如工業和信息化部高質量專項、工業軟件重大科技專項等)。
(5)企業擁有的市級及以上相關資質(如高新技術企業等)。
(6)可佐證企業鏈主地位的相關成果。
(三)產業領軍人才遴選條件
1. 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序良俗,熱愛軟件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強的事業心及責任感。
(2)申報人所在企業應為在我市依法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稅收解繳關系在我市的高端軟件和操作系統產業鏈企業,近三年年均軟件業務收入1億元(含)以上,或上一年度高端軟件與操作系統軟件業務收入突破2000萬元。
(3)申報人須為與我市高端軟件和操作系統產業鏈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且2023年1月以來在成都納稅的產業人才。
(4)經營管理類人才須為管理企業核心產品、核心技術、核心項目的副總及以上人才,屬于既懂技術又懂管理的專業型人才,行政、財務、人力等保障方面的人才原則上不納入支持范圍。
2. 參考加分條件
產業技術領軍人才
(1)近三年帶領團隊成功研發出具有市場影響力的單款軟件產品或成功實施國家部委級軟件類重大工程(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的主要負責人和核心技術人員。
(2)擁有以發明者身份取得與軟件相關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軟件著作權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業人才。
(3)主持或參與國際、國家、行業、地方軟件相關標準制定的主要負責人和核心技術人員。
(4)主持市級及以上示范項目(如技術創新、雙跨平臺、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等試點示范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核心技術人員。
經營管理領軍人才
(1)帶領企業入選工業和信息化部運行局發布的全國軟件業務收入前百家、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電子信息百強、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或在境內外上市企業的副總及以上經營管理人才。
(2)帶領團隊主導國際、國家、行業、地方軟件相關標準制定的副總及以上經營管理人才。
(3)我市引進高端軟件重點企業、重大項目或補鏈強鏈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4)帶領團隊取得市級及以上示范項目(如技術創新、雙跨平臺、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等試點示范企業)的副總及以上經營管理人才。
(5)為地方經濟做出突出貢獻,帶動地方就業人數500人(含)以上的企業副總及以上經營管理人才。
三、2024年“成都市產業建圈強鏈人才計劃”高端軟件與操作系統產業鏈項目申報推薦程序及進度安排
(一)推薦申報
高端軟件和操作系統產業鏈產業領軍人才的推薦分鏈主企業、產業鏈上下游關聯配套企業、招商引智企業(項目)三個類別開展。
1. 第一類:鏈主企業
(1)企業申報。企業結合主營業務方向,根據高端軟件與操作系統產業鏈鏈主企業標準,填寫《成都市高端軟件與操作系統產業鏈鏈主企業申報表》(附件3),經屬地工業和信息化(軟件產業)主管部門核實并蓋章后,于2024年8月9日前報市經信局。
(2)開展評選,確定自評企業。市經信局會同行業領域專家,根據鏈主企業評選標準,于8月15日前綜合評選確定自評企業名單及領軍人才分配名額(同等條件下,《關于印發“成都市產業建圈強鏈優化調整方案”的通知》(成產領〔2023〕2號)中規劃布局的高端軟件與操作系統產業鏈主承載地和協同發展地企業優先)。
(3)企業開展自評。自評企業根據分配名額、產業領軍人才標準開展內部評選,確定初步人選。
(4)提交初步人選。初步人選在企業辦公地或企業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后,填寫《成都市產業建圈強鏈人才計劃建議人選情況匯總表》(附件1)和《成都市產業建圈強鏈人才計劃申報書》(附件2),于8月25日前報市經信局。
2. 第二類:產業鏈上下游關聯配套企業
(1)成立評選委員會。由市經信局牽頭,會同鏈主企業、行業協會、中介機構、產投基金、公共平臺等組建高端軟件與操作系統產業鏈評選委員會,評選委員會成員不少于7人。
(2)個人申報。符合條件的人才按申報通知要求填寫《成都市產業建圈強鏈人才計劃建議人選情況匯總表》(附件1)和《成都市產業建圈強鏈人才計劃申報書》(附件2),經所在企業審核后,于2024年8月9日前報屬地工業和信息化(軟件產業)主管部門初審。
(3)區(市)縣審核。屬地(僅限市經信局印發的《成都市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規劃》(成經信發〔2019〕9號)中重點領域“1+5+N”發展布局承載地)主管部門對推薦人選基本條件審核后,于8月13日前匯總報高端軟件與操作系統產業鏈評選委員會,原則上各區(市)縣推薦申報人數不超過6人。
(4)開展評選。評選委員會結合人才技術水平、業績成果和經濟社會貢獻等,綜合評選確定初步人選(同等條件下,《關于印發“成都市產業建圈強鏈優化調整方案”的通知》(成產領〔2023〕2號)中規劃布局的高端軟件與操作系統產業鏈主承載地和協同發展地企業優先)。
3. 第三類:招商引智企業(項目)
(1)確定推薦名額。圍繞開展促進招商引智優化營商環境行動,市經信局會同市投促局及相關區(市)縣梳理2023年1月1日以來本產業鏈實質性落地運營的重點企業、重大項目、高能級項目和產業鏈強鏈補鏈項目,綜合企業(項目)數量、投資額度、規模能級、落地運營等情況,明確具有推薦權的區(市)縣名單及名額分配。
(2)區(市)縣推薦。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軟件產業)主管部門和投促部門根據分配名額,對照高端軟件與操作系統產業鏈領軍人才標準,組織上一年度新引進落地的重點企業、重大項目、高能級項目和強鏈補鏈項目單位推薦人才,填寫《成都市產業建圈強鏈人才計劃建議人選情況匯總表》(附件1)和《成都市產業建圈強鏈人才計劃申報書》(附件2),于2024年8月13日前報市經信局。
(3)市級部門聯審。市經信局會同市投促局對招商引智企業(項目)情況、推薦人選條件進行審核后,確定初步人選(同等條件下,《關于印發“成都市產業建圈強鏈優化調整方案”的通知》(成產領〔2023〕2號)中規劃布局的高端軟件與操作系統產業鏈主承載地和協同發展地企業優先)。
(二)初審。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對初步人選進行審核,經黨組會議研究后,形成產業領軍人才建議人選名單,于2024年9月30日前以黨組名義報市委組織部。
(三)復審。市委組織部征求公安、法院、檢察院、稅務、國安等部門意見,對產業領軍人才建議人選名單進行審查。
(四)公示。采取適當方式對通過審查的擬授人選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
(五)確定人選。對公示無異議的擬授人選,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后,按程序確定為產業領軍人才并頒發證書。
四、有關要求
(一)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軟件產業)主管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做好宣傳動員、組織申報和審核把關工作,聚焦工業軟件、基礎軟件等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真正把能夠補齊短板、攻克技術、引領發展的產業領軍人才遴選出來。
(二)用人單位要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注重加強與本單位人才培養項目的銜接,建立起科學合理的人才遴選機制,將賦予的人才評審權用好,真正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長的培養機制、有利于人盡其才的使用機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勵機制、有利于人才脫穎而出的競爭機制。建立有效的自我約束和外部監督機制,如有用不好授權、履責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一經發現核實,取消用人單位今后5年的人才評審權。
(三)用人單位和個人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各區(市)縣相關主管部門要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如有弄虛作假騙取入選資格,違反職業道德、學術不端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一經發現核實,取消申報人今后5年的申報資格。
(四)“成都市產業建圈強鏈人才計劃”入選者不得再次申報。同一申報人不得重復申報“成都市產業建圈強鏈人才計劃”多個項目。同一企業不得重復申報“成都市產業建圈強鏈人才計劃”多個項目鏈主企業。在管理期內的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天府峨眉計劃、天府青城計劃、蓉漂計劃、蓉城英才計劃等國家、省、市重大人才計劃入選者,已獲得“蓉貝”軟件人才行業領軍者/技術領銜人支持的,均不得申報“成都市產業建圈強鏈人才計劃”。
(五)鏈主企業自入選當年起3年內推薦的產業領軍人才數量不超過2名。
(六)請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軟件產業)主管部門、企業按照時間節點將以下材料報送至相應單位:①《成都市產業建圈強鏈人才計劃建議人選情況匯總表》(附件1)紙質版(加蓋鮮章)2份及電子版(蓋章掃描件及可編輯Word文件);②《成都市產業建圈強鏈人才計劃申報書》(附件2)及其附件材料紙質版(加蓋鮮章)2份及電子版(蓋章掃描件及可編輯Word文件)(申報書在前、附件材料在后統一裝訂成冊,起脊裝訂,封面、封底統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亞光紙膠裝,正文用A4紙雙面印刷)。③《成都市高端軟件與操作系統產業鏈鏈主企業申報表》(附件3)及相關佐證材料紙質版(加蓋鮮章)2份及電子版(蓋章掃描件及可編輯Word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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