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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鏡湖區為支持區內農業產業發展,特制定了鏡湖區加快發展現代農業的若干政策,下面是具體的獎勵政策,如果你想申報這些獎勵,可以咨詢小編了解如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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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金安排和扶持范圍
1.設立鼓勵和支持農業發展專項資金。聚焦“兩強一增行動”,大力發展現代農業、現代產業服務業、農村休閑、觀光、旅游、體驗產業,加大綠色食品產業“雙招雙引”工作力度,促進全區農業一二三產融合發展,區財政每年度安排一定資金,用于扶持現代農業發展,實行預算管理和總量控制。
2.獎補對象。在我區內注冊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不分所有制及隸屬關系,均屬專項資金支持范圍。
3.申報對象基本條件:單位和法人代表社會信用良好,無失信或不良記錄;專項資金扶持主體實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和違法違規一票否決。
二、鏡湖區加快發展現代農業的獎勵補貼政策
(一)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
1.支持農產品加工業發展。對農產品加工企業當年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額達到200萬元,不超過300萬元(不含)的,補助10萬元;達到300萬元,不超過500萬元(不含)的,在市級政策基礎上另外增加9萬元;達到500萬元以上的,在市級政策基礎上另外增加14萬元。對當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5000萬元、1億元、2億元的農產品加工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獎補;農產品加工企業當年進入規上企業的,在市級政策基礎上另外增加3萬元。
2.支持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按照國家、省和市現代農業產業園要求,對當年新創建成功的省級產業園,在市級政策基礎上另外增加補助200萬元;市級產業園在市級政策基礎上另外增加補助40萬元。創建成功的市級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基地,在市級政策基礎上另外增加補助7萬元。
3.培育農業新型經營主體。鼓勵成立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在我區每新注冊一個,給予1000元補助。鼓勵創建示范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被新評為國家、省、市級示范稱號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3萬元、2萬元;每年評選區級示范家庭農場、合作社4個,每個獎補2萬元。新評為國家、省、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分別補助20萬元、6萬元、3萬元;當年獲得省、市級農業產業化示范聯合體的,分別補助5萬元、3萬元。
4.支持農業經營主體參加各類農展。參與各類農(林)副產品博覽會、交易會,參加省級農展的給予0.8萬元/次補助,參加省內農展的給予0.5萬元/次補助,參加市級農展的給予0.2萬元/次補助。
5.鼓勵村集體開展土地流轉。村集體經濟組織流轉土地,用于發展規模種植且符合土地利用政策,流轉期限5年以上,集中成片流轉面積達1000畝以上,一次性給予流轉村集體經濟組織每畝20元的補助。
6.推動農田“小田變大田”。為促進農田宜機化建設,開展“小田變大田”,連片面積不少于1000畝,單元作業田塊不小于15畝標準,覆蓋范圍不小于85%,給予一次性每畝獎補50元。
7.支持育秧基地建設。圍繞有序機拋秧的推廣,新建(市級)缽式育秧基地,在市級政策基礎上另外增加補助4萬元。
8.促進綜合農事服務中心建設。新建為農業生產提供機械化耕作、種植、植保、收獲、秸稈處理等服務的綜合性農事服務中心(種植業綜合類和秸稈綜合利用類,建設標準按市標準執行),在市級政策基礎上另外增加補助20萬元。
9.大力發展“一村一品”。獲得國家級、省級“一村一品”專業示范村的,分別一次性獎勵村集體經濟組織20萬元、10萬元。
10.扶持稻漁綜合種養。鼓勵發展稻蝦、稻蟹、稻鱉等稻漁綜合種養模式,對稻漁綜合種養連片規模100畝以上的,每畝補助200元。
(二)促進農業提質增效
11.支持數字農業建設。創建糧油、果蔬、畜牧、水產等數字農業示范基地,對當年新建的數字農牧漁場(園)等智能化、數字化建設,獲得市級農業示范基地的,區級按建設投資的20%予以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12.支持設施農業建設。在符合實施農業用地政策的前提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當年新建鋼架大棚,連片規模達60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補助8元;新建鋼架連棟溫室大棚,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補助30元。須均用于果蔬種植(含食用菌)。
13.支持蔬菜基地建設。支持創建蔬菜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年度創建區級蔬菜標準化生產基地,每個基地獎補10萬元建設資金。創建為市級蔬菜標準化生產基地的,按市級財政補助的50%進行補助。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大棚設施面積在10畝及以上專業種植蔬菜的(每年至少兩茬),每年每畝給予補助100元。露天蔬菜連片生產20畝及以上,每年每畝給予補助50元。
14.支持農產品冷藏保鮮設施建設。當年新建符合省級獎補條件的冷藏保鮮設施,按投資額的10%給予獎補,單個經營主體最高補助不超過50萬元。
15.支持肥水一體化項目建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果蔬基地面積在30畝及以上、糧油面積在200畝以上,按實施肥水一體化系統投資的30%予以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使用“廁所革命”新建廁所糞便和腐熟畜禽殘液為水肥原料的優先支持且再增加補助5萬元。
16.鼓勵創建綠肥示范建設。圍繞“蕪湖大米”生產、生態休閑農業發展,在青弋江、青安江沿線創建綠肥種植示范片,每個示范片綠肥種植連片面積200-500畝,給予實施示范主體每畝100元補助;500畝以上(其中集中連片200畝)區級每畝在市級政策基礎上另外增加補助30元。
17.支持水產健康發展。推進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園創建,創建獲得市級示范園的,在市級政策基礎上另外增加補助3萬元。
(三)支持新產業新業態
18.支持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建設。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創建農事體驗、采摘、垂釣、休閑觀光等各類休閑農業示范園,承接區級以上農事節慶活動的,給予組織單位5萬元獎補;新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點(基地)稱號的,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3萬元。
19.扶持農村電商發展。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第三方電商平臺合作,開展農產品網上銷售、新媒體銷售,對當年網上或新媒體銷售本區農業經營主體生產的鮮活農產品達到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以上的電商企業,分別給予1萬元、3萬元和5萬元獎勵。
20.支持農村宅基地和閑置農房盤活。對開展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數字地圖建設,且獲得市級示范村的,在市級政策基礎上另外增加補助4萬元。
(四)支持開展品牌創建
21.推進農產品品牌創建。對新獲得全國名特優農產品、安徽皖美農品品牌稱號的企業,分別一次性補助5萬元、2萬元;對當年新認證的“三品一標”給予獎勵,獲得國家農產品地理標志的,每個產品在市級政策基礎上另外增加補助4萬元;當年通過無公害農產品認證,首個產品補助0.5萬元,每增加一個產品增補0.3萬元;當年通過綠色食品、有機產品認證,首個產品補助1.5萬元,每增加一個產品增補0.5萬元;認證產品續展、換證的,補助減半。
22.開展農資經營標準化示范創建。對新獲得市級標準化農資示范店的,在市級政策基礎上另外增加補助0.5萬元。
(五)創新農村金融服務
23.加強涉農金融支持。對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當年貸款達50萬元以上的給予貼息30%,每個主體最高補貼不超過10萬元。
(六)其他方面
24.單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當年補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重大農業招大引強項目,實行“一事一議”。
三、附則
(一)本規定政策體系內的各項政策,同一主體的同一設備、同一項目補助只能享受其中一項獎補政策,不得重復申報。享受“一事(園)一議”政策的企業和其它經營主體、項目,不享受本政策體系內的其他投資補助類扶持政策。
(二)《鏡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加快發展現代農業的若干政策規定(試行)的通知》(鏡政辦〔2019〕18號)同時廢止。
(三)本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暫定兩年,由區農業農村水務局負責解釋,扶持政策需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的,由區農業農村水務局會同區財政局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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